此外,智慧城市本质上属于地方事权。由于智慧城市建设涉及面广,如果相关政府部门都根据自身职能分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由于缺乏统筹协调与衔接配合,思路做法不一,标准规范各异,非常容易造成地方城市无所适从和盲目建设,不利于形成政府部门支持各地建设智慧城市的合力,也不利于科学引导地方建立智慧城市的统筹协调机制。
因此,当务之急是从国家层面加强统一规范和宏观引导,统筹研究智慧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制定政策措施,完善智慧城市评估办法,统一组织开展国家层面的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和推进工作。
政策导向日渐清晰
记者: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有何新意?
单志广:2014年8月27日,经国务院同意,《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八部委联合发布。这是目前从国家层面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最核心的指导意见,描绘了我国智慧城市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
《指导意见》在政策导向上可以理解为提出了“六”个新意:新格局、新起点、新优势、新模式、新体系、新机制。
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构架城市科学发展“新格局”。在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基础上,要求城市政府要从城市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制定智慧城市建设方案,突出为人服务,深化重点领域智慧化应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社会服务;要明确提出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社会化开发利用、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信息采集和使用数据准确可靠,以及同步加强信用环境、法规标准等软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而且要求建设方案要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做好城乡统筹发展布局。
明确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开创城市转型发展“新起点”。确定了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的“五化”发展定位,具体提出了“推动构建普惠化公共服务体系”、“支撑建立精细化社会管理体系”、“促进宜居化生活环境建设”、“建立现代化产业发展体系”、“加快建设智能化基础设施”五个智慧城市重点发展方向和具体的建设内容,为城市专项发展树立了新的发展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