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煤炭。
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清洁高效利用煤炭资源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石。一是持续提高发电用煤比重,实施煤电节能减 排 升级改造行动计划,新建燃煤机组供电煤耗低于每千瓦时300克标煤,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气机组排放水平,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力争5年内供电煤耗降至每 千瓦时300克标煤。二是按照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大型煤炭、煤电基地建设,提高环保和安全准入标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三是制定煤炭消费 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替代改造。四是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提高煤炭综合利用水平。
(四)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
一是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 电 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二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相结合,在资源丰富地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基地和光伏基地,在其他地区加快风能 分散开发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到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亿和1亿千瓦以上,风电价格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三 是积极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煤。四是加强电源与电网统筹规划,积极发展智能电 网,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切实解决弃风、弃水、弃光问题。
(五)安全发展核电。
一是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 准、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核电建设,到2020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达3000万千瓦。二是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推进 华龙1号、AP1000、CAP1400、高温气冷堆、快堆技术攻关,同时加快国内自主技术工程验证,重点建设好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重大专项示范 工程。三是加强国内天然铀资源勘查开发,完善核燃料循环体系。四是积极推动核电“走出去”,提前布局、系统谋划。
(六)大力拓展能源国际合作。
充分利用国家外交成果,以高访为引领、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重要双多边机制为平台,大力推进能源国际合作。一是务实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 丝绸之路”能源合作,延伸合作项目,拓展合作领域,带动装备制造、建造施工、服务贸易产业发展。二是巩固和完善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战略进口通 道,积极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中巴经济走廊相关能源通道建设。三是积极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及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能源治理机制,提升我国在国 际能源领域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