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来看,一个项目应该如何报批?
按照办法规定,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首先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显然项目申请报告是第一块砖。且慢,这个报告书还不能称之为敲门砖。要想迈开审批的腿,还需要有一系列支持性文件。
按照投资核准制度要求,企业在上报申请报告前,需完成可研报告、专题报告和诸多支持性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根据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表面看,已经明确的支持文件只有几个而已,但怎奈“其他文件”数量庞大。【能源观察】跟踪的某项目显示,在核准前仅土地规划、生态影响、地震地质、水资源、文物、水土保持等核心组件就有30余项,外加其他大小文件上百个。
能不能拿下这些大小文件,只能是啃骨头,一点点向上啃。
为了体现改革目的“将投资自主权还给企业”,新办法指出核准机关只为公共利益把关,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诸如,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
接下来要谈的就是企业一直希望可推动的公开审批和限时办结。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依法将核准过程、核准结果予以公开;项目核准机关应建立项目核准管理在线运行系统,实现核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