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
发电侧政府定价、计划电量、项目审批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大势所趋。
目前,电力行业除发电环节已基本进入市场竞争外,输电、配电和售电等3个环节仍融合在一起,总体上市场化程度低、垄断特征明显、价格体系不完善、非公经济地位低、政府干预力度大。例如,电价机制总体上进展不大,尽管电改后推出了统一的标杆电价制度,在东北、华东试点竞价上网改革,建立煤电联动机制,但没有从根本上突破政府定价模式,电价信号没有起到对电力投资、供求关系、资源配置、节能减排的引导作用。目前,发电企业每年的发电量计划仍由省级地方政府经信委、省电网公司联合下达,如何多争到基数内电量计划成了发电企业的“要务”。大用户直供电试点也屡屡受阻,发电企业售电端不能选 择。另外,长期以来,发电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没有落实,电源项目无论大小,都要准备大堆文件资料报经政府部门核准,而且环节多、程序杂、时间长、效率低,与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容易错失市场机会。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并明确提出要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领域的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自然垄断行业要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尽可能缩小政府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
可以预见,随着上述改革措施的落地,将推动发电行业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配置资源,并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下一步,如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我个人认为,最有可能的思路是既不完全照搬“五号”文件,也不按照电网“两个一体”的思路来,以市场化改革为原则,在厂网分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竞争性的发电、售电业务与自然垄断的输配电业务分离,即以输配一体、网售分开作为新的突破口,
建立批发和零售市场,形成“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并兼顾电力安全、公平竞争、低碳发展等多重目标。电价形成机制将可能区分不同环节推进:上网电价开展“竞价上网”,并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形成竞争性电力市场;核定独立的输配电价,并实行政府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