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购电交易规则的严肃性有待加强。”在采访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时,他提到的这个建议引起了记者的关注。
“2012年,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部分试点企业用电量下降,造成未能完成合同交易电量。最后通过调整全年合同电量,没有对其按规定处理。”该负责人说。
对此,实施细则有明确规定:直接交易实际执行电量与合同电量发生偏差超过3%的,购电价格按目录电价的110%执行,售电价格按政府核定上网电价的90%执行,进行年度清算。
他提到的这份调整文件全称《江苏省电监办省经信委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电量的通知》,于2012年12月4日发布。该通知的附件中明确,共有7家企业用电企业调整了9份2012年度直购电交易电量。记者从江苏省能监办了解到,2012年3~12月份该省共完成直购电交易电量107063万千瓦时,占合同交易总量90.17%,剩余电量调整至2013年1~2月份执行。
“2012年作为江苏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第一年,参与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对于‘游戏’规则还没有理解透彻,我们也是采取鼓励为主。试点是从2012年3月开始的,整年的任务实际操作应该是到2013年2月底,按照制定的交易规则,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允许企业作了一次调整。”季刚勇向记者展示了2013年江苏省大用户直购电的完成情况表,统计显示,2013年,南通富士通完成合同电量的95.7%,成为去年江苏省唯一一家没有完成合同电量的试点企业,同时,该企业也被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清算罚则。
根据记者掌握的情况,目前江苏省的试点交易用户采取非全电量交易,一般占到各家企业年用电量的80%左右。
“供电企业无条件提供备用电量,在交易过程中又未严格执行规则,致使参与试点的电力用户不承担任何风险,享受了比同行业未参与试点用户更低的电价,实际上成了优惠电价,容易引发同行业其它用户对政策和市场不公平的抱怨。”该负责人坦言,直购电参与主体之间需建立利益和风险共担机制,针对余缺电量调剂制定明确的规则,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有效。
取消行政审批后何去何从
政策层面看,争议多时的直购电已经向“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电力改革市场化目标迈开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