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电网投资和运行效率提高,俄罗斯引入了基于RAB(管制资产监管)的收入监管模式,根据电网投资、运营成本和合理回报确定收入和电价,强化对电网运营和投资的激励,以最小的成本提高电网绩效。2010年,联邦输电网公司开始实施新管制定价模式,并分管制前和管制后形成的资产分别确定回报率,使管制收入逐步到位,避免价格大幅度上升。2011年,该管制模式在高压配电网资产中采用,未来几年将逐步推行到全部配电网。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输电网和配电网协调发展,2012年年底在俄罗斯政府的推动下,联邦配电网控股公司(MASK)的管理权被移交给联邦输电网公司(FGC),两个上市公司在资产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实现管理合并。主要目的有三:一是促进输配电网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实现科学、协调发展;二是促进建立统一的投资、金融、人力资源政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电网投资能力和经营潜力,降低成本;三是通过技术和管理规则的统一,提高对用户接入的透明度和服务效率,提高供电质量。
对我国电力改革的启示
俄罗斯与我国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样是处在经济较快发展阶段,同样存在地区资源分布不均衡、发展不平衡现象,同样存在电价水平低、交叉补贴严重的历史遗留问题等。俄罗斯电力改革给我国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带来许多有益的启示。
电力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开展顶层设计,统筹规划、配套推进、及时改进。从改革推进形式上看,俄罗斯电力改革之所以能够按计划推进,主要在于三点:一是以总统为首的坚强领导,各利益主体的充分参与,形成基本共识的改革,并立法推进,改革执行力强;二是重视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政府转变职能、行业重组、市场建设、电价放松管制、监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统筹推进的步骤和配套措施,形成系统清晰、具有操作性的改革步骤;三是国家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始终保持控制力,并及时根据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完善调整,仅俄罗斯的《电力法》自2003年以来就进行了5次修订。
与俄罗斯相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快、经济结构转型进入关键期,深化电力改革必须详细制定顶层设计方案,并建立及时评估、完善调整改革方案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有效推进。
放松竞争环节的电价管制是电力改革的核心,需要在用户、电力企业利益之间寻求平衡,采用渐进式改革模式。电力行业引入竞争机制,目的是建立能够反映实际成本的定价机制,合理引导电力供需行为,因此放开政府对电价的管制是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