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RAO启动内部重组,重点是发电资产重组,火电形成7个联邦发电公司和14个区域发电公司,并向国内外企业出售,所有水电站合并成一个水电公司。电网资产重组,成立联邦输电网公司,并将原区域电力公司的高压输电资产(220千伏及以上电压)购入,在11个区域配电网公司基础上形成联邦配电控股公司。调度机构重组,成立联邦调度机构,并将原区域电力公司的7个区域调度和57地方调度机构纳入。成立非盈利的交易运营机构,由市场成员出资成立,负责组织批发市场交易和结算。成立独立售电公司,由地区电力公司改组而成,或由其他公司成立,主要负责购售电力。
2008年7月1日RAO正式拆分,形成23个独立公司,标志着重组基本完成。按照分离竞争和非竞争性业务,加快电力资产私有化,最终形成发电、输电、配电、售电、调度、交易管理等各业务环节独立的目标。
2003年,俄罗斯开展了批发电力市场试点工作,首先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欧洲区和乌拉尔区开始运行,发电公司将计划电量的15%放在批发市场上交易。2006年,俄罗斯法律确定了新电力批发市场和零售电力市场的建设规则和步骤,按照渐进式原则推进竞争,从5%〜15%自由交易电量起步,每年增加10%〜15%的市场份额,从2011年开始实现除居民外的全部电量自由交易(居民用电的放开计划在2014年后推进)。但是考虑到控制电价等因素,2010年俄政府重新修订电力法,保留政府对部分市场的管制力。
为了建立稳定的投资激励机制,2007年俄罗斯开始建立容量机制,由系统调度机构对新增容量进行招标,并支付容量费用(该费用作为系统使用费在全体用户电价中分摊)。2011年启动了长期容量交易市场,推动发电容量的自由交易。零售市场实际是将批发市场价格传导到用户的市场。俄罗斯电力改革设计时就十分重视售电侧放开,并制定了开放时间表,目前大规模工业和商业用户都属于非管制用户,可以任意选择售电公司,各类售电公司从批发市场买电后再卖给用户。每个地区都存在一个担保售电公司(GS),负责按照政府定价从发电公司买电,并向经营区居民用户以及未选择其他售电公司的供用户供电。根据改革方案,居民用户将在2014年后放开电价管制。
改革预期目标未达到
按照俄罗斯电力改革计划,2008年电力工业基本完成重组,2011年全面实现电力自由竞争。但从4年来的运行效果看,预期的改革目标还远未达到,出现的电价持续飙升、发电重新垄断、电网环节效率不高、投资面临困难等问题仍困扰着行业发展,俄政府也在不断制定新规则对改革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