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些重大、敏感项目外,企业应该比政府更了解情况,他们签订合同时肯定会很谨慎,应该有一定的自主权。减少审批可以减少政府干预,提高市场化水平。”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何曼青说。
从支持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各方对国家下放审批权大加赞赏。
谨防“4.95”现象重演
行政审批权减少后,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将不再面临“先生孩子,后拿准生证”的困扰,然而人们发现,他们将不得不面对新的挑战:如何才能保证地方政府正确行使相关权力?减少地方保护主义、“权力寻租”等诟病的出现?
人们提出这样的质疑,并非没有依据。事实上,在最近几年的发展中,我国新能源产业已用惨痛的经历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08年金融风暴之时,中央“4万亿”投资应声而起,紧接着实施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当时5万kW以上风电项目由国家层面核准,5万kW以下由省级政府核准,而在地方政府积极推动下,一些发电企业打起“擦边球”,将大型风电项目分拆成多个小于5万kW、多为4.95万kW的小项目进行申报,并一举获得了批复。
于是一时间,造成局部地区风电接入过于集中的局面,而当时由于电网公司尚无接入大容量风电的能力,导致了已发出的风电根本无法并网,浪费了大量的市场资源。
此后,针对各地频发的“4.95”现象,国家能源局不得不做出调整,在2011年回收了地方政府风电项目审批权,要求各省核准风电项目前须先向国家能源局上报核准计划,这才阻止了这场“投资灾难”的继续蔓延。
事实上,权力下放地方后,引发的后续隐患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