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3月15日,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正式发布。其中提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1+N”政策体系部署,立足我国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科学把握推进节奏,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开展区域、城市、园区和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及相关技术研发,大力推进煤电“三改联动”,积极推动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第三批项目核准开工,发展储能产业,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低碳零碳负碳重大项目示范,组织开展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推动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能耗调控制度的有机衔接。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做好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工作。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能源自主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高标准建设现代化矿井,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和铁路等运力保障。提升电力生产供应能力,加强各类电源特别是煤电等可靠性电源建设,深入推进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核定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研究建立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加快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在全国重点规划、布局一批坚强局部电网,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完善建设运行保障机制。支持国内铁矿石、钾、锂等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动国内石油、天然气增储上产。完善油品管理体制机制。继续严控新增“煤改气”,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加强国家储备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宁波舟山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优化完善储备布局和设施网络,科学规划布局煤制油气战略储备基地建设。
全文如下:
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一年来,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审查批准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经济实现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美丽中国建设扎实推进,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出坚实步伐。
(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取得疫情防控重大决定性胜利。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防控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第九版防控方案和第九版诊疗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打赢大上海保卫战,经受住了武汉保卫战以来最为严峻的考验,迅速果断处置有关地区发生的局部聚集性疫情,成功避免了致病力较强、致死率较高的病毒株的广泛流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赢得了宝贵时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更加精准有效,强化学校、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及重大活动、节日期间防控措施,加强陆路边境口岸地区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开展“平急两用”隔离收治设施试点建设,着力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全力推进疫苗、药物等研发推广和生产保障,国产新冠疫苗药物研发取得新进展,抗疫国际合作持续深化。实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管理,切实抓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确保重点产业链不被阻断。11月以来,围绕“保健康、防重症”,不断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出台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和新十条措施,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和管理,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加强重点抗疫物资生产、调度和供应,有效遏制涉疫产品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保障,完善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亿多人得到诊治,近80万重症患者得到有效救治,为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和较短时间实现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三年多我国抗疫防疫历程极不平凡,我们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创造了人类文明史上人口大国成功走出疫情大流行的奇迹。实践证明,党中央对疫情形势的重大判断、对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对防控策略的重大调整是完全正确的,措施是有力的,群众是认可的,成效是巨大的。
(二)实施稳健有效的宏观政策,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针对疫情反复延宕、乌克兰危机爆发等超预期因素冲击,果断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推动经济企稳回升。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1万亿元,增长3.0%;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物价总水平持续平稳运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始终运行在3%以下,全年上涨2.0%,与全球通胀水平达到40多年新高形成鲜明对比;国际收支状况较好,年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1277亿美元。
一是宏观调控持续创新完善。及时出台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加强对地方落实政策的督导服务,有效应对超预期冲击。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安排财政赤字3.37万亿元,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保持了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依法盘活用好专项债务结存限额5029亿元,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效发挥专项债券在稳投资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用好直达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精准性有效性。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9.71万亿元,增长17.1%,有效缓解市县财政减收增支压力。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释放长期流动性。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新出台科技创新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2022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分别增长11.8%和9.6%。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比上年多增1.36万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加2.56万亿元。稳步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强化宏观政策统筹协调,高效开展新出台政策文件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充分发挥宏观政策协调机制作用,政策协同效应明显增强。
二是减负纾困力度明显加大。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2万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超过2.4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缓税缓费超过7500亿元。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部分税费、阶段性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等支持政策,出台针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和养老托育行业的纾困扶持措施等。对困难行业企业社保费实施缓缴。做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对普惠小微贷款在第四季度的利息减1个百分点。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阶段性扩大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当降低启动条件,将更多低收入人群纳入补贴范围。
三是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进一步加强。推进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落地见效,加强产运销衔接和进出口、储备吞吐调节,强化预期引导,促进价格平稳运行。坚持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托底定位,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口粮生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生猪市场调控,缓解生猪猪肉价格大幅波动。规范价格指数行为,期货现货市场联动监管明显加强。创新构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长效机制,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积极应对国际油气价格大幅上涨,保障居民用电用气需求和价格稳定。
(三)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内需潜力持续释放。扎实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1+N”政策体系落实落细,制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领域扩投资稳消费,进一步激发国内需求潜力,促进国内大循环加快畅通。
一是投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建立并高效运转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强化用地、环评、用能等要素保障和重大问题协调,做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快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创新设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分两批投放基金7400亿元,为重大项目建设补充资本金,支持的2700多个重大项目已全部开工。通过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川藏铁路全面建设取得良好开局,装机规模全球第二大的白鹤滩水电站全面投产,白鹤滩至江苏、浙江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运行,小洋山北侧集装箱码头(陆域部分)、平陆运河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工程等开工建设。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撬动作用。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盘活老项目、投入新项目,促进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良性循环,已累计发行上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24个,总发行规模超过780亿元。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国实际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5.25万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补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积极推进。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7.21万亿元,增长5.1%;其中,基础设施、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9.4%、9.1%,一定程度弥补了消费收缩缺口。
二是促进居民消费逐步恢复。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阶段性对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系统设计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推进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潜力有效释放,全年新能源汽车销售688.7万辆,比上年增长93.4%,市场渗透率达25.6%,产销量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促进网络消费,推动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接触性行业逐步回暖。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万亿元,其中网上零售额达13.79万亿元。
三是经济循环进一步畅通。制定实施“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统筹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建设,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打造“支点城市+骨干走廊”现代流通网络,深入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加快建设一批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重点项目,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成立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保障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和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
(四)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供给体系质量稳步提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效明显,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上升至第11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韧性持续增强。
一是创新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首次突破3万亿元大关,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达到2.5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进一步健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壮大,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新突破。扎实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阶段性扩大到所有适用行业,对企业基础研究、购置设备实施税收优惠,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巩固。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持续涌现,C919大型客机获得型号合格证并交付首架飞机,ARJ21支线客机实现百架飞机交付,中国空间站全面建成,神舟十四号和十五号载人飞船、“夸父一号”太阳探测卫星成功发射,国产10万吨级大型渔业养殖工船成功交付,首艘自主研发的电磁弹射航母福建舰下水。
二是实体经济根基巩固壮大。深入实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系列政策措施,出台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政策举措,扎实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多措并举促进制造业投资不断增长,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稳步提升。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持续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化工产业转移更为规范有序,乙烯等关键化工品自主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稳步推进。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加快提升制造服务业专业化服务能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三是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实施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政策文件,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统筹推进数据确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东数西算”工程全面实施,国家算力网络加快构建,加强对枢纽节点算力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的政策支持,深入推进传统产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上云用数赋智”水平不断提升。信息通信设施加快发展,第五代移动通信(5G)建设全球领先,全年新建5G基站88.7万个,累计建成231.2万个,占全球总数的60%以上。宽带光纤网络加速布局,千兆城市已超过110个。实现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五)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推进,加快打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外开放的范围、领域和层次持续拓展。
一是市场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出台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破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成效显著。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稳步扩大,扎实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破除了一批典型市场准入壁垒。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不同类型要素改革举措协同配合机制逐步完善,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持续深化,积极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区域壁垒。纵深推进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市场和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重点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顺利完成,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持续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梳理推广民营经济联系点城市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典型做法;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深化电力、煤炭、水资源等价格改革,建立大型风光基地支撑调节煤电机组容量补偿机制,全面实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完成第三监管周期省级和区域电网输配电、抽水蓄能电站定价成本监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全面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绿电绿证进市场,深化电网企业设计、施工改革。“X+1+X”油气市场体系改革加快推进,油气管网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油品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加快落地。
三是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推动各地区加快清理与条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出台实施。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基本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显著提升。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扎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福建等重点区域优化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四是稳外贸稳外资成效明显。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持续提升。增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政策措施出台实施。阶段性减免港口收费,持续做好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工作,进一步提升货物通关效率。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修订发布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取得扎实成效,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配套设施、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开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要展会成功举办。多双边经贸合作务实开展,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海合会等自贸协定谈判有序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正式启动。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2.1万亿元,增长7.7%;服务进出口总额5.98万亿元,增长12.9%;实际利用外资1891亿美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8%。
五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新进展。稳步推进商签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截至2022年末,已与150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合作文件。国际产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继续深化,境外投资成果丰硕。中巴经济走廊实现高质量运行。积极推进中蒙俄三国合作,黑河公路大桥、同江铁路大桥开通运营。加强与哈萨克斯坦在交通运输等领域合作。中老铁路运营平稳,中泰铁路、匈塞铁路和雅万高铁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果。健康、绿色、数字、创新丝绸之路建设加快推进,已与16个国家签署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谅解备忘录,与15个国家签署数字经济、绿色发展领域投资合作备忘录,共建一批“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保障中欧班列安全高效畅通运行,已累计开行超过6.5万列,运送货物超过600万标箱,通达欧洲25个国家的200多个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一批重点铁路、港航设施项目加快推进。统筹做好重大境外项目建设和风险防范,指导企业防范化解境外投资风险,境外项目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设。
(六)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顺利收官,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平稳向好。
一是切实抓好农业生产。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总产量达到13731亿斤,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大豆油料扩种成效明显,夏收油菜籽实现面积、单产、总产“三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任务总体完成。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1亿亩,累计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扎实推进,完成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300多万亩。加强酸化、盐碱化等退化耕地治理,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统筹支持现代种业提升、动植物保护等项目建设,着力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序推进。积极推进生产托管、代耕代种、生产服务外包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加快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扎实推进。
二是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拓展。细化实化帮扶政策,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持续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推动各类政策、资金、资源向安置点和搬迁群众倾斜,开展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用好帮扶车间和乡村公益岗位等,带动脱贫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培育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推动每个脱贫县都培育2-3个特色主导产业。加大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力度,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3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33万人。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助推脱贫地区产品销售和特色产业发展。
三是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稳步实施农村改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3%。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力度加大,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0%。强化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重点任务落实,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现有行政村全面实现村村通宽带,快递服务覆盖率达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7%。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重点工程,加快完善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网络。开展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调查推荐。
(七)扎实推动重大战略部署落地,区域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加快构建。
一是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一批央企、医院、高校等疏解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津冀港口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轨道上的京津冀”更加便捷。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力推进,长江保护法深入贯彻实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污染治理“4+1”工程成效明显,入河排污口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进展良好。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加快建设,设施联通和规则衔接不断深化,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积极推动长三角科创与产业融合发展,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协同发力的创新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一体化水平明显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安全保障、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专项规划出台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黄河生态保护治理五大攻坚行动稳步推进。
二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西部地区发展协调性持续提升,400毫米降水线西侧区域保护发展稳步推进。支持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系列专项实施方案出台实施,东北地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持续巩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加快建设,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快速发展。东部地区创新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发挥。加大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支持力度,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取得新进展,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稳步发展。坚持陆海统筹,加强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海洋强国建设加快推进。
三是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全面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总体形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印发实施,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完成,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开展。
四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1+N”规划体系全面实施,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加快一体化发展步伐,一批都市圈有序培育。出台实施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向乡村延伸覆盖。
(八)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扎实推进。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力推动资源节约,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建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巩固拓展。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国累计2.07亿吨粗钢产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加大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施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水质改善行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得到巩固提升。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加快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启动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中国山水工程入选联合国首批十大生态恢复旗舰项目,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动排污许可制改革。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6.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3%;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提高到87.9%,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至0.7%。
二是碳达峰碳中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构建完成,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配套保障措施制定出台,“碳达峰十大行动”扎实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运行。坚持“先立后改”,加快建设先进清洁支撑性煤电,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建设,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突破12亿千瓦。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大力推进,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0.8%。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沙姆沙伊赫大会各项谈判磋商,推动大会取得积极成果。
三是节能工作持续推进。优化节能目标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实施方案出台,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有序实施,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得到切实保障。设置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明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进一步加强。加快重点领域、行业和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0.1%。
四是绿色产业体系快速发展。研究修订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推动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推广。国家节水行动持续实施,开展2022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遴选,推动沿海缺水城市建设大型海水淡化工程,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县城)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逐步提高。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已成为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材料。印发实施《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九)统筹发展和安全,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粮食、能源资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是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巩固提升。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推进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构建。扎实做好粮食调控工作,加强粮食进出口调节,合理安排政策性粮食库存销售,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充分发挥化肥保供稳价工作机制作用,积极稳妥做好化肥特别是钾肥供应保障。粮食进口供应链体系建设持续加强,粮食进口来源多元化取得新进展。
二是能源资源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积极有效应对极端高温干旱等严峻挑战,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重点时段能源供应总体平稳。煤炭兜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电煤中长期合同实现全覆盖,电煤供应稳定保障。强化煤电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管理,发挥大电网优势组织开展跨区跨省互济支援,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供电紧张形势得到大幅缓解。大力推进石油、天然气增储上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大,探明储量规模提升,投产达产进度加快,石油天然气稳定供应基础不断夯实。组织各地和上游供气企业完成全年及供暖季天然气合同签订,民生用气需求得到保障。推动宁波舟山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开工建设。
三是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健全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风险识别、预警、处置机制,形成多层次监测体系,提升风险及时识别发现、精准有效处置能力。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风险应对能力持续提升。大力开展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构筑安全稳定、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
四是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有效防范化解。稳妥处置房地产、地方中小银行、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出35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设立2000亿元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积极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不断完善,“信易贷”模式深入推广,助力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前提下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推动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