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补齐短板、加固长板,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是强化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原始创新策源功能,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和有效运行,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推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促进国家高新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新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加快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瞄准重点领域布局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围绕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产品、自主开源技术等迭代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参与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更多优质企业登陆科创板。强化区域创新能力。培育创新文化。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动科学普及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
二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修订出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持续推进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加快联合重组,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优化乙烯等石化产业布局,促进化工产业有序转移和安全发展,促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推进煤化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重大石化项目建设,打造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和一流石化企业。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探索建设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巩固新能源汽车、5G、光伏等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发展生物经济、北斗产业、氢能产业,加快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量子计算、航空航天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发展智能建造。研究制定推动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政策措施,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继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降低流通成本。
三是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和数字产业集群。研究制定数据产权制度、数据交易市场等基础制度配套政策文件,加强开源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完善支持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举措,组织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数商兴农”。着力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直播电商、即时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国际化水平,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开展双多边数字经济治理合作,鼓励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
四是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发挥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作用,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强链补链行动,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锻造一批产业链长板,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攻关,促进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支持国内矿山项目建设,加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强物流保通保畅统筹调度,切实保障能源、粮食、医疗物资等各类重点物资安全有序运输。完善多层次风险监测体系,提高风险及时精准识别、快速有效处置能力,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
(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攻坚,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一是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全面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制定实施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打造一批创新型国有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利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民营企业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确定民营经济联系点城市并推广第二批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加强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扎实做好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继续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良好环境。
二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体系基础性制度,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以重点任务落实和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推动加快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局面。进一步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支持重大改革试点地区、改革先行示范区等探索创新。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不断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益和效率。深化招标投标改革创新,加快完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打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三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带头遵守契约,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持续清理修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不断优化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健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制定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工业园区等营商环境水平的行动方案,推动城市群、都市圈等重点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推动建立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举措,加快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质效。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
四是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地方税体系和个人所得税制度,夯实地方基本财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强重点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引导大型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改进普惠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和服务当地。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持续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提升“全国一张网”覆盖水平,完善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开展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监审和定价工作,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联动机制。稳步推进铁路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完善跨省跨区送电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供热价格机制。优化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企业的监督管理。开展部分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工程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校核,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探索分类监管制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
(五)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是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完善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支持政策,主产区要巩固提升生产能力,产销平衡区要挖掘空间增加产能,主销区要确保自给率不再下滑并有所提高。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加强粮食产购储加销各环节能力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实施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快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做好粮食库存销售安排。合理制定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措施。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国家大豆种子基地建设。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持续完善国家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粮食、棉花、食糖总量平衡和市场调控。完善化肥等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完善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生猪生产供应。开展优质饲草和生态草种业攻关,深入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草原畜牧业发展壮大。制定树立大食物观开发食物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的指导意见,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振兴。继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推动大型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持续加大以工代赈政策实施力度,努力提高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开展消费帮扶专项行动,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创建。
三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做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和认定工作,健全乡村产业体系,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一体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县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四是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蓄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汛薄弱环节建设,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动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老旧公路改造和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分布式光伏、风电发展,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农村物流骨干网络。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扩大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运用覆盖面。
(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区域布局,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是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不断拓展国家发展的战略回旋空间。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完善支持东北全面振兴政策举措,支持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提质增效,更好维护国家粮食、生态、能源等安全。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充分发挥对全产业链的稳链固链强链作用。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推动安徽更好发挥连接中部地区与长三角地区的作用,推动江西等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更好发挥国家级新区引领示范作用。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等加快发展。加大力度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发展海洋经济,高水平建设海洋创新示范平台,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二是持续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强化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动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整治和污染治理“4+1”工程,推动长江干支流和重要湖库、湿地、岸线协同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继续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加快大湾区创新发展步伐,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落地,促进科创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改革创新。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实施黄河流域工业、农业、城镇生活和尾矿库污染“3+1”综合治理,全力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和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持续加强中上游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宁夏开展“四水四定”先行先试。
三是健全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进一步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是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培训、社保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扎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贸易强国建设。促进出口贸易稳定发展,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加工贸易出口附加值。积极推进贸易创新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新业态新模式,更大力度支持海外仓发展。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梯度转移。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保障重要海港、空港货运物流运输畅通。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积极推进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制定出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行动方案。扩大服务贸易,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动出台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积极发展数字贸易。
二是做好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落实好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完善外资促进服务,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和达产,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发挥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类开发区和保税区等开放平台的先行先试作用,发挥好各类园区引资作用。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完善全口径外债管理,实现提质增效。加强境外投资服务、监管和风险防控。提升对外投资管理数字化水平。促进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合作。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
三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谋划做好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系列重点工作。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国家、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巩固拓展与共建国家务实合作。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小而美”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标志性工程,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稳步拓展合作新空间,深化健康、绿色、数字、创新丝绸之路建设。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扎实推进福建、新疆核心区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巩固提升中欧班列良好发展态势,保障中欧班列安全稳定畅通运行。不断扩大“丝路海运”等品牌影响力,推动“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加强境外项目建设风险防控。筹备办好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共同讲好共建“一带一路”故事。
四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全面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持续推动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深入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加强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G20)、亚太经合组织(APEC)、金砖国家、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合作。
(八)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一是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继续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修订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完善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环保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转型,支持开展节能降碳改造、设备更新、回收利用、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推进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县城),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新能源设备和汽车电池、新兴电子消费品等回收利用,持续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统筹推进“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二是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继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入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持续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推进建设美丽海湾。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水平。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好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深入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三是加强生态系统治理和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统筹推进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稳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面筑牢和优化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各项制度,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统筹推进太湖等重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1+N”政策体系部署,立足我国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科学把握推进节奏,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开展区域、城市、园区和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及相关技术研发,大力推进煤电“三改联动”,积极推动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第三批项目核准开工,发展储能产业,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低碳零碳负碳重大项目示范,组织开展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推动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能耗调控制度的有机衔接。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九)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础,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
一是加强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防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施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压实各方责任,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稳妥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继续做好重点机构风险处置化解工作,积极应对不良资产反弹,有序推进中小银行、保险和信托机构改革化险,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密切跟踪分析国际经济金融波动可能带来的输入性风险,高度重视境内外金融市场联动下行风险,动态完善应对政策预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二是做好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工作。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能源自主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高标准建设现代化矿井,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和铁路等运力保障。提升电力生产供应能力,加强各类电源特别是煤电等可靠性电源建设,深入推进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核定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研究建立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加快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在全国重点规划、布局一批坚强局部电网,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完善建设运行保障机制。支持国内铁矿石、钾、锂等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动国内石油、天然气增储上产。完善油品管理体制机制。继续严控新增“煤改气”,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加强国家储备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宁波舟山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优化完善储备布局和设施网络,科学规划布局煤制油气战略储备基地建设。
三是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完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加强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维护网络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社会风险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十)实施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稳定扩大就业岗位。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扩大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挖掘基层就业机会,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促进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持续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兜底帮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促进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创建活动。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二是着力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1+N”政策体系。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指导地方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规范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健全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
三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大力支持特殊教育。推进教育数字化。
四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机制,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创新多样化救助服务。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统一规范政策。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健全“弱有所扶”关爱服务体系。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
五是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强化生猪产能调控和猪肉储备调节,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布局建设城郊大仓基地,提高城市生活物资就近应急保障能力。做好农产品、煤炭等重要商品成本调查,为保供稳价提供支撑。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出台新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监测评估。持续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研究出台推进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扩大普惠养老供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和管理,研究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持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有序推进第二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施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推动智慧广电、智慧旅游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家政进社区,提升基层家政服务网点服务能力。推动优抚医院、光荣院改革提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继续加强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省级盲人按摩医院等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巩固提升香港、澳门在国际金融、贸易、航运航空、创新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地位,大力发展创新科技等新兴产业,支持澳门不断推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深化香港、澳门同各国各地区更加开放、更加密切的交往合作。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埋头苦干、奋勇前进,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