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再生能源中,水力发电占比最大,为51.4%,发电量达到了1398.1太千瓦时。但从1990年到2017年,水电的平均增长率最低,为0.6%(图15)。这是因为在大多数经合组织国家中水电装机已经达到极限。风电从1990年的占比0.3%、发电量3.8太千瓦时上涨到了2017年的占比25.5%、发电量696.9太千瓦时,年均增长21.2%,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第二大来源。在经合组织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光伏占比从1990年的0%增加到2018年的9.8%,发电量达到268.8太千瓦时;沼气从0.3%增至3%,发电量为81.2太千瓦时,年均增长12.2%。传统技术如水电的平均增长率为0.6%、固体生物燃料的平均增长率为2.5%、地热的平均增长率为2.2%,而风电和光伏的平均增长率均比传统技术的平均增长率高。因此,在1990至2017之间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年增长率达到8.7%。
图16经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的改变
随着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增长,水电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中的占比从1990年的89.4%下降到了2017年的51.2%(图16)。1990年,大部分非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由固体生物燃料发电和地热发电组成,其分别占67.4%和20.4%。在1990年,光伏和风电在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占比仅为0.4%。然而,从1990年到2017年间,光伏和风电比任何其他电源的增速都快,现在占了35.3%。
图171990~2017年,经合组织各区域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
自1990年来,经合组织欧洲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年均增长3.6%。这一增长率高于经合组织的其他地区,如经合组织美洲地区为2.1%,经合组织亚太地区为2.2%。经合组织美洲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从1990的18.5%增加到2017年的23.5%,欧洲地区是从17.6%增加到33.4%,而亚太地区则是从1990年的12.4%增加到了2017年的13.2%(图17)。由于这些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增加,经合组织所有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整体从1990年的17.3%增加到了2017年的24.9%。
(三)装机容量
图182016年经合组织国家装机容量
在2016年底,经合组织国家总装机容量的34.6%(1019.2吉瓦)来源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废弃物发电(图18)。与2015年相比,光伏和风电的总装机容量增加了49.8吉瓦,它们分别增加了28.2吉瓦和25.3吉瓦,而化石燃料发电装机减少了13.4吉瓦,这就是为什么经合组织国家的光伏以及风电的装机容量增量之和比装机容量总增量大的原因。光伏装机容量增量占比最大的国家是土耳其,在2016年,土耳其光伏装机容量增加了235%,增量为0.6吉瓦。而美国则是光伏装机容量增量最大的国家,光伏装机容量增加了比51.9%,增量为11.3吉瓦;其次是日本,增加了23.1%,增量为7.9吉瓦;英国增加了24.8%,增量为2.4吉瓦。2016年,这三个国家的光伏发电增量在经合组织的总光伏发电量增长中占比76.4%。对于风能来说,最大的贡献者是美国,为8.7吉瓦,占比12%;德国为5.0吉瓦,占比11.2%;英国为1.9吉瓦,占比为13.3%。
在总装机中最大的占比来自水电(16.6%),489.2吉瓦,不包括抽水蓄能,其次是从风电(8.9%),总装机容量264吉瓦,之后是光伏(6.4%)、生物燃料和废弃物(2.2%)装机容量分别为189.7吉瓦和64.7吉瓦。
对于生物燃料和废弃物,固体生物燃料的装机容量是32.1吉瓦,沼气为14.7吉瓦,城市垃圾为13.2吉瓦,液态生物燃料为2.3吉瓦。剩余装机容量包括地热(0.2%),光热、潮汐、波浪能和海洋能等,地热外装机容量占比均不到0.2%。抽水蓄能装机容量为70.9吉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