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合组织国家的可再生能源供应量占世界可再生能源供应的72.3%,它们也是非商业固体燃料类可再生能源的主要用户。经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占世界可再生能源的27.7%,其一次能源供应量占全球一次能源供应量的38.3%。因此,在经合组织国家中,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供应中所占的比例是9.9%,而非洲为49.5%,非经合组织美洲为30.9%,亚为的24.6%,中国为9%(图5)。然而,在“新”可再生能源方面,经合组织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术语定义的比较宽泛,主要用以描述传统和最近的可再生能源技术。2016年,经合组织国家的光伏、风电、潮汐能、可再生城市垃圾、沼气和液体生物燃料占世界能源的63.3%。
图62016年世界可再生能源部门消费比例
经合组织国家的可再生能源约有一半用于转型部门—发电部门和供暖部门。然而,在全球层面上,大部分可再生能源都用于居民、商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这主要是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居民部门广泛使用固体生物燃料。全球可再生能源的36.9%用于电力和供暖生产,而43.1%用于居民、商业和公共部门(图6)。
图72016年世界发电量情况按燃料划分
可再生能源是全球发电量的第二大贡献者(图7)。2016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世界总发电量的23.8%,其他电源发电量中煤电占39.2%、气电占23.6%、核电占10.6%、石油发电占3.8%。2016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虽然已经跃升至气电之前,但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二者的相对位置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天气条件起着关键作用。
水力发电提供了绝大多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产生了世界16.3%的电力,68.4%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虽然发展迅猛,地热、太阳能、风能和潮汐能仅占世界发电量的5.5%,这相当于2016年可再生能源总发电量的23.2%。
自1990年以来,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每均增长3.7%,比总发电量平均增长率略快(2.9%)。因此,1990年全球电力的19.4%是由可再生能源产生的,但到2016年,占比提高至23.8%。在这段时间里,水力发电在世界发电量中所占的比重从1990年的18.1%下降至2016年的16.3%。用于发电的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占比从1990年的1.4%增至2016年的7.5%。
2经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和废弃物概述
图82017年经合组织国家一次能源供应占比
2017年,经合组织国家中,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供应总量中的占比达到了10.2%的新高(见图8)。经合组织欧洲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供应总量中的占比从2016年的14.0%增长到了2017年的14.3%。经合组织美洲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供应总量中的占比则从8.4%增加到了8.6%。经合组织亚洲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供应总量中的份额从4.9%增加到5.0%。
(一)一次能源供应
经合组织国家中,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供应中,从1990年的2.72亿吨油当量增至2017年5.39亿吨油当量,年均增长2.6%。相比之下,非可再生能源(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和核)在一次能源供应中,年均增长为0.4%。在此期间,可再生能源对经合组织一次能源供应的贡献从6%增至10.2%。
图92017年经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供应占比
经合组织国家中,可再生初级能源发电量的最大占比来自生物燃料和废料,占可再生供应的53.5%(图9)。在这些生物燃料中,固体生物燃料,包括木材、木材废料、其他固体废料和木炭,构成了供应量的最大占比(35.4%)。第二大可再生能源是水力发电,提供22.3%的可再生初级能源供应。这两种可再生能源是2017年经合组织总的初级可再生能源供应总量的57.7%。
图10 2000~2017年经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供应的年均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