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约束、能源政策取向、能源效率进步前景以及能源需求约束,2018年,煤炭在整个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持续小幅下降,但国内能源消费总量将适度提升,由于非化石能源的成本劣势在18年不会有显著改善,这一系列的影响必然会使2018年的石油以及天然气需求上涨,我们预测:2018年能源消费总量约为45.5亿吨标煤,其中,煤炭消费总量约为33亿吨,石油消费约为7.8亿吨,天然气消费约为270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消费约为6.4亿吨标煤。在一带一路的促进下,中亚地区油气管道逐步扩建,中亚中俄管道气以及东南沿海LNG是未来天然气进口的主要来源,天然气进口量约为1000亿立方米,进口量持续上升,天然气消费占比也将稳步提高;原油进口量至少为3.5亿吨,原油进口量将持续上升,原油消费占比也将小幅上升。增油、提气、强储备将既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又是全面实现能源结构转型的必然途径。
2.3明确将化解煤电产能过剩,延续煤电去产能高压态势
2018年能源工作会议提出,2018年要聚焦煤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对比国家能源局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的有效防范和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可以看出,国家对于煤电产能过剩已经定性,煤电的定位将从单纯保障电量供应,向更好地保障电力供应、提供辅助服务转型。
1、煤电去产能两手抓:严控增量,优化存量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将去产能范围首次扩大到煤电领域。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1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提出化解煤电产能过剩等政策。煤电去产能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到2020年煤电装机总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政府接连多次发文强调煤电去产能,再加上此次能源工作会议明确了煤电产能过剩的事实,可以推测,煤电去产能将在“十三五”期间延续高压态势。
化解煤电过剩产能,一方面是严控增量,另一方面是要优化存量。控增量方面,到“十三五”末,全国要完成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约1.5亿千瓦。减存量方面,到“十三五”末,淘汰煤电落后产能2,000万千瓦,煤电装机占比降至约55%。
2017年1-11月份,全国主要火电企业电源工程投资大幅缩减,共完成投资674亿元,同比下降27.4%;新增煤电装机比2016年减少约400万千瓦,煤电建设速度和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事实上,2017年能够完成的化解产能过剩任务可能不止于此。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原计划2017年缓建煤电约5,517万千瓦、停建煤电产能3,520万千瓦、淘汰约400万千瓦。在2018年的高压态势下,我们预计2017年完成的煤电调控将超出原定目标,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约为6,000~7,000万千瓦。
2016年底,全国煤电装机9.5亿千瓦。考虑到国家能源局的缓建政策,我们预计2017-2020年煤电装机增速将保持低位,年均复合增速约在3.5%,每年约新增装机0.33~0.37亿千瓦,达到2020年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的要求。
2、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利好存量大机组
在我国全社会用电增速表现良好的背景下,化解煤电过剩产能、严控煤电新增供给对存量机组形成了一定的利好。《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强调,对于不符合要求的30万千瓦以下的煤电落后产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关停。目前,大型发电集团6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机组占比很高,大多数都超过了50%。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是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以5,500小时的火电盈亏平衡点测算,2016年全国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4,169小时,火电过剩24.2%。在去产能政策影响下,2017年火电装机增量约为3,300万千瓦。另外,考虑到我国用电需求增长、来水情况、新能源发电对火力发电空间的挤占,2017年全国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约为4,239小时,较2016年上升42小时,火电过剩22.9%,火电利用小时下降趋势有望缓解。因此,在煤电装机增速整体放缓、利用小时数下降趋势得到缓解的形势下,利好存量大机组。而6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主要集中在大型发电集团,因此,化解煤电产能过剩政策将对大型发电企业上市公司形成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