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深化工业节能降碳
按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工业生产方式转变,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7%,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20%和24%左右,主要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第一节深入推进技术节能
一、推进高能耗企业节能改造
重点推进电力、石油与化工、纺织、钢铁、造纸、建材等高能耗企业节能技术与装备应用,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等节能改造重点工程,对技术先进、节能显著、行业带动力强的重点企业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重大项目等进行动态监控和重点扶持。“十三五”期间,工业技术改造实现节能200万吨标准煤以上。
二、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设备
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设备,加快淘汰主要用能设备落后型号。继续实施电机能效提升工程,鼓励企业选用高效电机替换落后电机,加强电机专项监察,严禁使用淘汰目录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推动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压缩机等主要耗能设备及时更换落后设备,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引导企业采用变频调速、变极调速、相控调压及先进适用的匹配技术对风机、泵、压缩机等电机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三、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推进电力、热力、纺织、石油与化工、食品等高用水行业的节约用水,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加大力度推广火电机组空气冷却技术、纺织行业印染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食品和发酵行业有机废水膜处理回用技术等一批节水新技术,建设中水、污水回用设施,提高工业用水效率。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7%。
第二节构建工业循环体系
一、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
努力打造制造业不同行业之间、制造业与农业、制造业与服务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产业链接循环化。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原则,建设和引进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促进原料投入及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在汽车、电力、石化、电子信息、生活垃圾处理等行业和领域积极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形成超过10个行业间、产业间、企业间循环经济产业链条。
二、推进企业清洁生产
继续全面推进千家企业清洁生产行动,完善清洁生产服务体系,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企业覆盖的行业从制造业延伸到商贸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领域。到2020年,全市培育建设1500家市清洁生产企业,200家省清洁生产企业,形成年节约量5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减少化学需氧量3080吨/年,二氧化硫2800吨/年。
三、打造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组织开展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循环化改造。推进园区开展集中供热、集中治污、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产业补链等循环化改造,培育专业化废弃物处理服务公司,实行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对园区内运输、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建筑和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循环化改造,促进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到2020年,力争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基地)达到5个,全市国家和省级工业园区、50%以上的市级工业园区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完成改造,实现改造后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15%以上、主要产品单位综合能耗和水耗下降1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
第三节加强重点企业管理
一、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监管
将年耗能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列为重点用能企业,量化企业节能目标,组织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检定(校准)、能源计量管理的检查指导,定期开展能源利用状况报送、节能培训和节能监察。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完善节能管理措施,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十三五”期间,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值能耗降低20%以上。
二、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
建立推广能效“领跑者”制度,大力推进水泥、玻璃、造纸、纺织、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的能效对标工作,定期公布能效“领跑者”企业和能效标杆值。建立我市重点用能企业产品能效目录,鼓励我市高耗能行业、家电等用能产品行业的企业积极申报能效“领跑者”,树立能效标杆。
三、完善重点碳排放企业管理
将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航空运输业等行业中温室气体年排放达1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列为重点企业,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推动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名单的企业积极履约,鼓励推动各重点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积极参与碳排放权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