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展任务
(一)有序推进风电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陆海并举,统筹风能资源分布、电力输送和市场消纳,加强风电布局与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开发的衔接协调,积极打造陆上、海上“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东部风电大省;完善适应风电发展的电力调度和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风力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鼓励采用新型技术和产品,降低风电开发成本,提高风电利用效率。力争到2020年,全省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400万千瓦;到2030年,全省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2300万千瓦。
1.稳步推进陆上风电发展
加强陆地风能资源管理,围绕山东半岛东部、北部沿海陆域风电带以及鲁中、鲁西南内陆山区风电带,以烟台、青岛、潍坊、东营、滨州等市沿海陆域和淄博、泰安、济宁、临沂、枣庄等市山区为重点,以德州、菏泽等平原地区低风速风电发展为补充,积极建设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与分散式、小型风电开发建设并举,探索风电与其他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
2.适时启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
围绕山东半岛东部、北部沿海及海上风电带,加强海上风电开发与海洋功能区划、海岸线开发利用规划、重点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沿岸经济建设、产业布局等统筹协调,以鲁北、莱州湾、渤中、长岛、半岛北、半岛南等6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为重点,积极推进潮间带及近海风电项目建设,打造海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二)大力推进太阳能利用
充分发挥我省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开发利用基础较好的优势,以提供绿色电力、绿色热力为重点,坚持太阳能发电与热利用并重的原则,不断扩大太阳能利用规模;积极推进太阳能利用与常规能源体系相融合;以推广应用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光伏产业规模化和跨越式发展,积极推进光热产业转型发展。力争到2020年、2030年,太阳能年利用量分别相当于替代1920、3160万吨标准煤以上。
1.太阳能光伏发电
根据太阳能资源禀赋、场地条件、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坚持集中式、分布式并举,科学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力争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到203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500万千瓦。
(1)科学推进光伏电站建设
充分利用塌陷地、荒地、盐碱地等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各种类型的光伏电站建设,重点结合环境治理和土地再利用要求,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打造鲁西南塌陷地光伏发电基地和黄河三角洲盐碱滩涂地光伏发电基地。结合已投运、在建及规划建设的风电场,充分发挥风、光资源的互补优势,建设风光互补电站,对地面和高空进行合理利用。结合高效农业区建设以及设施农业、渔业、养殖业等,建设一批农光、渔光等“光伏+”综合利用示范区,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到2020年、2030年,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分别达到800万千瓦、1700万千瓦。
(2)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在可利用屋顶(含附属空闲场地)等建筑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电力负荷较大的开发区、产业园区,统一规划、连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商场、宾馆、写字楼等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车站、机场、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结合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县以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移民安置、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建设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面发展。到2020年、2030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00万千瓦、800万千瓦。
2.太阳能热利用
顺应太阳能光热应用规模大、温度高、热源多、功能全、领域广的发展趋势,培育多层次、多维度、多元化市场需求,推动太阳能光热利用由生活热水向供热制冷扩展、由单机销售向工程服务扩展、由民用建筑向工业、农林牧渔业和服务业扩展、由低温应用向中高温应用扩展。到2020年、2030年,太阳能热利用集热面积保有量分别达到1.4亿平方米、2.2亿平方米左右。
(1)继续扩大建筑领域应用
大力推广与建筑有机结合的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上,推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应用;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扩大农村地区太阳能热水系统普及应用;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在不影响建筑物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光热系统;政府机构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带头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
(2)不断深化应用范围和水平
通过开发新型中长期蓄热技术和发展高效聚光、转化技术,推动太阳能光热技术在工业、农业等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在造纸、食品、医药、化工、家具等工业行业,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进行加热、干燥;在敬老养老、医疗卫生、学校等公共领域,实施“爱心阳光工程”,利用太阳能光热改善生活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在农林渔、畜牧等领域,利用太阳能光热进行种植、养殖。在经济发达、资源条件和建设条件较好的地区,积极推广复合热源、多能互补的大规模集中式太阳能热水、采暖、制冷联供技术。面向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分布式能源中心需求,推进太阳能集热由单功能应用向多功能应用转变。
(三)因地制宜促进生物质能利用
以生物质能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宜气则气,推动生物质能资源规模化和市场化开发,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力争到2020年、2030年,生物质能年利用量分别相当于替代515万吨标准煤、1010万吨标准煤。
1.生物质发电
科学分析各类生物质资源量,统筹协调生物质资源多种利用途径,根据生物质资源特性、分布特点,结合城乡用能需求,合理制定生物质能发电发展目标和项目布局。力争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30万千瓦;到203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
(1)科学规划布局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
在鲁西北和鲁中地区农作物秸秆集中区、鲁南林木产品加工聚集区、胶东半岛果树枝桠柴资源丰富地区,科学规划布局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新建项目原则上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设计、建设;结合用热需求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对已投运农林生物质纯发电项目进行供热改造,积极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为城乡居民及工业园区供热。到2020年、2030年,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50万千瓦、350万千瓦。
(2)安全规范建设垃圾发电项目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原则,根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在确保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前提下,规范建设垃圾发电项目,统筹解决大中小城市、县城及其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短缺、生活垃圾量大、人口密度高的地区,合理布局独立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在生活垃圾填埋场,规划布局填埋气发电项目。鼓励对污泥、造纸废弃物和黑液等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发电利用。到2020年、2030年,垃圾发电装机分别达到70万千瓦、100万千瓦。
(3)合理确定沼气发电规模
依据畜禽养殖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造纸、酿酒、印染、皮革厂等企业工业有机废水规模,配套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合理确定向周边用户供气规模,积极发展余气发电工程。到2020年、2030年,沼气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0万千瓦、50万千瓦。
2.生物质成型燃料
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工业供热和民用采暖等领域推广应用,为工业生产和学校、医院、宾馆、写字楼等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供应热水和蒸汽、开展集中供热,为农村提供炊事和采暖燃料。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基地,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生物质资源收集以及成型燃料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的产业体系,保障生物质成型燃料规模化、可持续利用。到2020年、2030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力争分别达到150万吨、300万吨。
3.生物质燃气
结合新农村社区、美丽乡村建设,在农林剩余物资源丰富、农村经济条件较好、居住较为集中的乡镇、村庄,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有机废水处理设施周边,建设大中型沼气、气化等生物质燃气制备工程,开展发电、集中供气等利用。鼓励对沼气等生物质燃气净化提纯压缩,作为管道燃气或车用燃料,实现生物质燃气商品化和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2030年,生物质燃气年利用量力争分别达到11亿立方米、13亿立方米。
4.非粮生物液体燃料
按照“不与民争粮、不与粮争地、不破坏环境、不顾此失彼”的原则,合理开发荒山荒地、盐碱地、黄河故道等边际性土地,种植能源林和甜高粱、菊芋等能源植物,推进非粮生物燃料乙醇和纤维素乙醇生产试点,发展与功能糖等生物炼制相结合的燃料乙醇技术与工程示范,降低生产成本,力争早日在我省形成规模化生产和应用。加快推进生物柴油技术研发,逐步建立餐饮等行业废油回收体系,科学引导和规范以餐饮业和废弃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的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积极开展非食用木本油料作物生物柴油产业化示范,探索开发非食用草本油料和微藻资源制备生物柴油,支持生物柴油推广使用。继续推进济南、枣庄等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力争年利用量保持在120万吨以上。
5.生物质分布式能源
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发展生物质气化和沼气等集中供气、采暖制冷、生活热水、电力多能联供系统,就近开发、就近利用,为周边居民和用户供应绿色能源,改善生产生活水平,增强供需协调能力,提高生物质能源利用效率。
(四)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
按照“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经济可行”的总体要求,科学开发利用地热能,加强全过程管理,创新开发利用模式,促进地热能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加大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力度,摸清地热资源家底,进行开发适宜性分区和开发利用区划。加强适应我省的勘察开发、尾水回灌、系统监测等关键技术研究,健全地热能资源和应用工程监测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在符合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结合供暖(制冷)需求,大力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积极推进水热型地热供暖,将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地热能总供暖(制冷)面积达到1.4亿平方米左右,其中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9000万平方米,水热型地热能供暖面积5000万平方米,地热能开发利用相当于替代435万吨标准煤。到2030年底,全省地热能总供暖(制冷)面积力争达到3亿平方米,地热能开发利用相当于替代870万吨标准煤。
(五)探索发展海洋能产业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全力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提高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水平为着力点,以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支持百千瓦级波浪能、兆瓦级潮流能等海洋能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开展海水源热泵供暖技术;继续推进海洋能开发利用公共支撑服务平台建设。
“十三五”期间,力争建设2-3个海洋能示范项目。“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
(六)科学发展抽水蓄能
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以及电网需求,统筹抽水蓄能发展与电源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抽水蓄能电站,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在胶东负荷中心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增强区域电网调峰能力,提高东部沿海核电基地电力送出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水平;在“外电入鲁”通道落点集中的鲁中、鲁南地区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保障电网以及特高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十三五”期间,加快文登、沂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工建设泰安二期、潍坊、枣庄等重点抽水蓄能电站,适时启动沂蒙二期项目前期工作。“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建成文登、沂蒙、泰安二期、潍坊、枣庄等项目,开工建设沂蒙二期等项目。到2030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780万千瓦左右。
(七)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核电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涉及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诸多方面,技术性强、影响面大、敏感度高,需要统筹谋划、综合考量。今后一个时期,应积极稳妥、高效安全地推进核电发展。一是安全稳妥推进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荣成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二是推进海阳、荣成两大核电厂址后续项目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投运。三是加强潜在核电厂址资源的勘探和保护,适时启动沿海第三核电厂址前期工作。规划到2020年,核电装机规模270万千瓦;到2030年,核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2065万千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