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强化安全管理
一、加强安全管理
一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天然气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机制,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区域应当进行重点监测,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预案,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加强日常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应急响应快速、指挥保障有力、处置行动高效。二是天然气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场站管理、风险隐患排查、管道巡线员管理、安全检查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内部安全管控、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设施“三同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管道保护
一是研究建立各级、各有关部门管道保护工作联动协调机制,企业与部门建立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出台管道保护工作指导意见。二是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市、县两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参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的“江西省天然气推广使用及管道保护协调工作小组”,组织安监、公安、质监、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建设、水利、林业、农业、铁路、国资等有关部门及管道企业,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研究解决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问题,促进政企协作配合。三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协调配合,防止危害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违法事件发生;四是规划部门做到统筹规划,避免天然气管网与高速公路、铁路、桥梁、城市、道路、工业园区及其他设施建设相冲突。
附表:1.2015年末100个县(市、区)通气情况表
2.2015年末加气站建设情况表
3.省级天然气管道规划建设项目
4.大型LNG储配设施规划建设项目
5.CNG加气母站规划建设总数量
6.各设区市汽车加气站规划建设数量
7.高速公路LNG汽车加气站规划建设项目
8.LNG船舶加气站规划建设项目
9.页岩气区块范围
表1 2015年末100个县(市、区)通气情况表
表2 2015年末加气站建设情况表
表3 省级天然气管道规划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