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术语和定义
GB 13094、GB/T 18384.3—2015、GB/T 19596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热失控 thermal runaway
单体蓄电池内放热反应引起不可控温升的现象。
3.2
热失控扩展 thermal runaway propagation
蓄电池包或系统内部的单体蓄电池或单体蓄电池单元热失控,并触发该蓄电池系统中相邻或其他部位蓄电池热失控的现象。
3.3
热事故信号 thermal event signal
蓄电池系统内发生热失控时发出的信号。
3.4
圆柱电池 cylindrical cell
具有圆柱形硬质外壳的单体蓄电池。
3.5
方形电池 prismatic cell
具有方形硬质外壳的单体蓄电池。
3.6
软包电池 pouch cell
具有叠层复合金属箔外壳的单体蓄电池。
4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4.1总则
电动客车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4.2防水防尘性能
4.2.1车辆应在30 cm水深的水池中,以5~10 km/h的速度行驶500 m,完成涉水试验,时间3~5 min;若水池长度小于500 m,需要进行几次,总时间(包括在水池外的时间)应少于10 min。车辆涉水试验完成后10 min内,按照GB/T 18384.3—2015中7.2的绝缘电阻测量方法完成测量,总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 MΩ。
4.2.2以下部件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7,零部件及系统的防护等级试验按GB 4208—2008的试验条件进行:
——安装在客舱地板以下且距地面500 mm以下的B级电压电气设备和与B级电压部件相连的连接器(充电口除外);
——安装在车顶且无防护装置的B级电压电气设备(受电装置除外)。
4.2.3车辆在退电状态,在水深50cm水池浸泡24h,之后打开总火开关,并将点火开关开至ON档,2 h内车辆不起火、不爆炸。
4.3防火性能
4.3.1车身内饰材料的阻燃性能按 GB 8410—2006的方法试验,其水平燃烧速度应小于等于50 mm/min。
4.3.2B级电压部件所用绝缘材料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T 2408-2008规定的水平燃烧HB级,垂直燃烧V—0级。B级电压电缆防护用波纹管及热收缩双壁管的温度等级应不低于125 ℃,热收缩双壁管的性能应符合QC/T 29106—2014中附录B的要求,波纹管的性能应符合QC/T 29106—2014中附录D的要求。
4.3.3可充电储能系统内应使用阻燃材料,阻燃材料的阻燃等级应达到GB/T 2408—2008规定的水平燃烧HB级,垂直燃烧V—0级。
4.3.4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之间应使用阻燃隔热材料隔离,阻燃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GB 8624—2012中规定的A级要求,并且按GB/T 10294—2008进行试验,在300 ℃时导热系数应小于等于0.04 W/(m?K)。
4.3.5发动机舱(若有)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启动工作时应能通过声或光信号向驾驶人报警。
4.3.6可充电储能系统应具备火灾检测自动报警功能,应在驾驶区给驾驶员提供声或光报警信号。
4.4可充电储能系统
4.4.1蓄电池单元按照附录A的热失控测试条件进行试验,测试对象不应发生起火、爆炸。
4.4.2可充电储能系统按照附录B的热失控扩展测试条件进行试验,测试对象应满足如下要求:
a)如果未发生热失控,试验通过。为了确保热失控扩展不会发生,检测机构需证明采用附录C的三种触发方法,均不会发生热失控;
b)如果发生热失控,但是热事故信号发出后5 min内没有发生外部起火或爆炸,且没有烟气进入乘客舱,试验通过。上述结论应在不拆卸测试样品的前提下通过肉眼来进行判断。
4.4.3可充电储能系统安装舱体应与客舱隔离(引风装置除外),保证乘客不能触及到可充电储能系统。若从客舱引风为可充电储能系统调节温度,则引风口应配置烟雾控制装置,保证有害气体不能从进风口进入客舱。
4.4.4可充电储能系统应安装维修开关和熔断器。
4.4.5蓄电池包应设有泄压和透气装置,泄压压力不大于50 kPa。
4.5控制系统
4.5.1整车控制系统应保证当制动信号和加速信号同时发生时,应只响应制动信号。
4.5.2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需要整车主动断B级高压电的车辆异常情况时,在车速大于5 km/h时应保持转向系统维持助力状态或至少保持转向助力状态30 s后再断B级电。
4.6车载终端和远程监控
4.6.1车辆应安装车载终端,并实现和监控平台数据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