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不仅是现在,也包括将来,超越当时电池的比能量及比能量与安全度相关的规律,单凴主观意志提出纯电动车的长续驶里程,都是不合理的,因而是错误的。无论是“交通运输部规定新能源营运客车续驶里程不到200公里不得入门”也好,或是四部委以纯里程长短给补贴也罢,都不能拿来作为衡量长纯电动续驶里程是否合理的依据,恰恰相反,要用科学的论证来检验这些部委提出的规定是否合理。他们现在可以不听老人言,但我相信,未来的事实发展可以给出公正的评判。
我也相信,有的企业不真想“片面追求续航里程”,只是跟随这5部委两项规定的指挥棒转而已。可以理解这种跟着转的无奈,但是,不要把头转晕了就好。
雷先生的下列几个观点我不能认同:
1、雷先生说:“燃油汽车目前的续驶里程基本在600公里以上,单从这一个指标来看,可以说明新能源汽车技术上还在培育期,根本不具备“市场化”的基本条件”,“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到不了400公里,不可能市场化运作。”
汽油的比能量大约是现今锂离子电池的50倍,要求纯电动汽车和燃油车比赛600公里的续驶里程本来就不合理。从电池水平的发展进度估计,今后十年内纯电动车的续驶里程达到燃油车水平并又保持较高的安全性,是极难的。
我想请教雷先生,“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到不了400公里,不可能市场化运作”,其理论根据何在?400公里又是怎样算出来的呢?其实,此观点的潜台词是补贴应该持续下去,直到续驶里程达到400公里这一个指标!恕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猜测,这大概就是雷先生文章的核心思想吧!
2、雷先生说:“发展增程式汽车为了过渡到纯电动汽车”
我从合理使用电池而又取得很好的节油减排实效出发,并避开纯电动车为增长里程而产生的一系列困扰,近些年来大声推荐发展增程式汽车。但是,我认为,发展增程式汽车决不是为了过渡到纯电动汽车。所谓“增程式汽车”,简化点说是在纯电动汽车上装上发电装置。目前,成熟的发电装置是燃油和燃气内燃机驱动的发电机,正在发展的发电装置是燃料电池以及燃气轮机驱动的发电机,将来还可能是高效的光伏电池。其中,燃料电池的角色,由于其功率响应能力、价格等弱点,已经从过去认为的主动力转为增程器了。由此可见,增程式汽车(全面地说,是以燃料电池为增程器的增程式汽车)可能是各种电动车所要过渡去的最终目标。
3、雷先生说:“不能说“纯电动汽车”提高持续里程是错的。”、“要发展纯电动汽车提高持续里程是基本要求。”
发展纯电动汽车的基本要求应是节油-减排,而过分提高持续里程必然与节油-减排相抵触,因而是错的。
电动车发展路线一直是争论的热点,还将继续争论几年。我的观点是,我国的乘用车应该以发展短程、小型纯电动车为主,大、中型车应该发展增程式电动车。估计,补贴停止之后,最能节能减排、性价比最高因而最易市场化的电动车,将会真正脱颖而出。但我预测,它不会是高持续里程的纯电动汽车。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四、雷文推敲我的“观点之四”是:“补贴对铅酸电池不公正。其理由是铅酸电池有新的技术,行业的整顿效果也很显著,杨院士的本意是,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还说:“杨院士多次提出了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才是公平、公正的。”雷先生并拿出“国家《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2014)》里已经规定,含“铅”的物质是要禁用的。”来证明我的“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是错的。
对雷先生的第四点“推敲”,必须作几点再推敲:
1、雷先生说:“国家《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2014)》里已经规定,含“铅”的物质是要禁用的。”
这本国标中含“铅”的物质是指铅酸电池吗?从2014年执行这项标准以来两年多,全国产销燃油车4000多万辆,有几辆不装铅酸电池作为启动电源的?包括雷先生所在的东风集团,是否都违反了这项国标的规定了?雷先生为什么不拿这份国标去和你们东风的董事长、总经理们理论一番,看看他们怎样回答你?
2、雷先生说:“杨院士多次提出了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才是公平、公正的。”
我要严正申明,我从来没有这种想法。一次也没有提过要对铅酸电池给补贴,更不要说多次了。我的演讲PPT都是公开散发、允许复制的。听众和读者远不止雷先生一人,大家能从我的任何一次演讲中听到或看到我提出了“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才是公平、公正的”片言只字吗?不可能!我等待雷先生公布你的证据,以正视听!
看来,雷先生想的是,首先“敲定”你“多次提出了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才是公平、公正”的讲话,然后,你就该同意价格更高的锂离子电池该给更高的补贴了。如果雷先生想用这种手法,封住我对电动车过度补贴的批评之口,那你的愿望就已彻底落空了!因为,我从无此说!何况,用铅酸电池作动力电池的电动汽车,不用国家补贴就已经供不应求了,根本无需任何人为它谋求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