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沪府办发[2016]16号,简称《扶持办法》),对本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继续给予政策支持。现就消费者关心的主要问题作一政策解读。
一、本次政策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2013年,本市出台了《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上一轮政策”),对充换电设施建设和相关市场培育都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上一轮政策已于2014年年底到期,同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充电设施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有关方面也反映电动汽车充电和充电设施发展还遇到一些新问题,希望政策能有针对性地进行修订。
为此,去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了政策后评估和成本监审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政策修订,在政策修订期间多次征求了企业等方面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扶持办法》。
二、制订《扶持办法》考虑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本次政策修订围绕“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鼓励商业模式创新”三大目标,按照“建管并重、引逼结合、简化程序、强化服务”的原则,简化项目备案与补贴申报程序,力求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结合,对各类投资主体给予相同标准政策支持,为充电设施发展创造好的环境。
三、与上一轮政策相比,《扶持办法》主要有哪些变化?
鉴于上一轮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扶持办法》延用了上一轮政策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针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作出完善和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大扶持力度,调整扶持方式。补贴力度总体比上一轮政策增加1倍,补贴方式上扩展到建设、运营两个环节。二是支持互联互通。为方便电动汽车用户便捷地查询到充换电设施信息等,组建上海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整合各企业充换电设施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以下简称“企业平台”)的充换电服务信息资源,促进各企业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三是简化政府管理流程。在简化项目备案手续的同时,简化补贴申请程序,由原来的1年1申请改为1季1申请,缩短补贴申请时间。
四、《扶持办法》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1、适用范围。《扶持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在本市范围内建成投运的国产充换电设施(分为自用、专用和公用充换电设施三类)、市级平台和企业平台等。
2、实施期限。《扶持办法》自2016年5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2015年1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建成投运的国产充换电设施,也适用《扶持办法》有关政策。
五、哪些充换电设施可享受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申请补贴的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应符合标准统一、开放共享、承担公共服务、电能可计量、支付方式具有通用性等要求。同时,对早期建成的、不符合现行标准而无法投入使用的充换电设施,鼓励按国家和地方现行充换电设施产品及安全标准改造。项目改造、运营可享受补贴政策。
2、市级平台。申请补贴的市级平台应向社会发布全市充换电设施信息,自身不投资建设充换电设施,具备软硬件开发能力等。
3、企业平台。申请补贴的企业平台接入充电桩规模不少于1000个,企业平台基本数据应接入市级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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