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或将提速。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向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建立燃煤火电机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将对燃煤火电机组强制实行非水可再生能源的配额考核机制,2020年,国内所有火电企业所承担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配额需占火电发电量的15%以上。
据了解,《通知》还没有正式作为文件公布执行,但国家能源局要求国家电网、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等重量级电企在5月3日前给出回应,如果不将意见反馈至国家能源局,将视为无不同意见。
燃煤火电承担15%可再生能源配额
《通知》明确,燃煤火电机组均应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配额责任,2020年各燃煤发电企业承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配额,与火电发电量的比重应在15%以上,具体由能源主管部门根据能源生产和消费统计情况滚动调整,并按照年度分解落实考核指标。
“这则《通知》是落实今年3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告诉记者,“目的是调整能源结构,最终保障实现国家承诺的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
此前,《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除专门的非化石能源生产企业外,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9%以上。
“根据测算,要确保实现我国承诺的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目标,除去水电和核电的贡献,到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要达到6900亿千瓦时以上。届时全社会用电量按7.4万亿千瓦时计,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全社会发电量中的比重达到9%以上。”易跃春解释说,“2020年火电发电量在5.14万亿千瓦时左右,其中燃煤火电发电量约4.8万亿千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燃煤火电发电量的14.4%,接近15%。这就是《通知》中规定‘2020年各燃煤发电企业(项目法人,含自备电厂)承担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配额比重应达到15%以上’的依据。”
据了解,根据目前不同可再生能源电力平均利用小时数测算,要实现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达到6900亿千瓦时以上,2020年我国风电装机将达到2.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6亿千瓦(含1000万千瓦光热)、生物质发电装机0.15亿千瓦。
核心:建立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
《通知》对燃煤火电机组实现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的方式和途径进行了明确:燃煤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自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项目或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的方式,完成配额考核指标。
“《通知》的核心内容是建立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 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告诉本报记者,“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给予生产清洁能源的发电企业必要的经济补偿,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是一种市场化的补贴机制。”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一种可交易的、能兑现为货币的凭证,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予以确认的一种指标。绿证可以作为独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计量工具,也可以作为一种转让可再生能源的环境效益等正外部性所有权的交易工具,是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补偿可再生能源环境效益的一种政策机制。
据秦海岩介绍,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发展形势,落实发电企业在完成减排目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要求燃煤发电企业按照实际燃煤发电量购买一定比例的绿色电力证书。这样使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通过获得市场电价、中央财政固定补贴加绿色证书交易收入等三部分,来获得合理水平的利润。将来随着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固定补贴将逐步退出。这种市场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补贴方式,不仅是解决补贴资金来源和提高补贴效率的有效办法,还能通过市场化的交易,让可再生能源利用边际成本低的优势实现优先上网。
据本报记者了解,绿色证书的认证与交易将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展开,待具体管理办法出台后,认证与交易即将展开。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对象为非水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发电、潮汐能发电等各类新能源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