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3月2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进行热点信息发布。
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电网作为首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地区,初步建立了以电网准许成本为基础,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输配电价改革与以往电价模式有何变化?如何让电价更为透明?电价改革下一轮如何推进?就这些热点问题记者专访了发改委价格司电力处负责人侯守礼。
记者:国家发改委批复的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首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与以往的模式相比有什么样的变化?
侯守礼:过去我们国家对电力价格管理采取“管理两头”的方式,也就是说,过去电网统一向发电企业来买电,然后再统一的卖给用户,那么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打破这种格局,改为只制定输配电价,电网公司收费打个比方就像“过路费”,过网费收取之后,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就有利于将来能够直接通过市场交易来形成一个电的交易价格。最终的用户电价就变成了市场电能交易价格和“过网费”之和,从价格形成机制上就把售电价格和输配电价分开了。
过去的电价是捆在一起的,用户不知道我用谁的电,而发电企业也不知道该把电卖给谁,发电企业把电统一卖给电网,电网再统一卖给用户,那么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使中间环节独立,这为市场决定电价来提供一个基础。
记者:是不是意味着电价更为透明了?
侯守礼:以后电价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透明”,一个是在市场上,用户和发电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是透明的,通过直接签订合同或者市场竞价。
另外,输配电价也独立了,五省市公布之后,地方物价局都会公布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水平,比如说,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等都会有自己的输配电价,这个电价都是公开的,大家都能清楚的了解到,这样就使得电价机制更加的透明、科学。
记者:不同试点省份的输配电价是怎样制定出来的呢?
侯守礼:输配电价改革按照中央2015年九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执行的方法就是“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首先,要先核定电网企业的准许成本,规定和输配电价有关的资产才能够进入核定范围,与输配电环节无关的资产要剔除掉,认定相关之后,还要对成本的合理性进行认定:是不是能够进入成本,以什么样的比例进入成本。
然后通过准许成本加上准许收益,等于它的准许总收入,把这个总收入再除以用电量,就可以计算出来每度电应该是多少电价,这就是输配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