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靴子终于落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制定发布了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简称“《技术政策》”),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设计生产、回收主体、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是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并提出将建立动力电池编码制度,构建起电池回收再利用的可追溯体系。
此项《技术政策》的出台,可谓未雨绸缪,推动废旧动力电池有序回收,安全、环保和资源化利用,引导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走上健康轨道。
技术意见做到了“三个明确”
千呼万唤始出来。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了 《关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版)》征求意见稿,今年年初,《技术政策》在万众期盼中落地。
众所周知,电池属于严重污染类废旧物品,对环境存在一定的威胁。我国对废旧电池的处理已经刻不容缓。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2020年,我国动力锂电池累计报废量就将达到12~17万吨。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狂飙猛进的发展,废旧电池的问题会越来越凸显。
在可预见的将来,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将大规模退役并进入回收利用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技术政策》的出台,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进行及时规范和引导,有助于培育良好的再利用体系,防止走其他废弃物治理走过的“先乱后治”的老路。
据了解,《技术政策》分为总则、动力电池的设计和生产、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废旧动力电池利用、促进措施、监督管理和附则 等七部分内容,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设计生产、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方面均做出了规定。特别是明确了管理方式和范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动力电池编码制度和可追溯体系等三方面内容。
《技术政策》中规定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不包括铅酸蓄电池。适用范围包括动力电池设计、生产及废旧动力电池的收集、分类、贮存、运输、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等环节。
在责任主体方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和梯级利用电池生产企业应分别承担各自生产使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负责回收报废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这意味着,绝大多数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回收责任在电动汽车生产商上。
为了完成回收责任,《技术政策》还要求,电动汽车及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在具有售后服务网点的地级行政区域至少指定一家服务网点(或委托其他具备回收条件的机构)负责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