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为了监控车企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回收执行情况,《技术政策》明确规定建立统一的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制度。
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对所生产(或进口)的所有动力蓄电池产品进行编码,并建立追溯系统追踪动力蓄电池流向。
鼓励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
北京市科技委员会新能源与新材料处处长许心超表示,预计今年下半年,将会陆续出现动力电池退役的现象。退役不代表不能用了,比如它的容量衰减80%,但可能仍能达到市民的使用需要,那就可以继 续使用。
目前,废旧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已经成为解决废旧电池的一条出路。《技术政策》中提到,考虑到部分废旧动力电池仍有一定容量,可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电网储能电站等行业,因此,国家鼓励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动力电池进行梯级利用,以节约成本,提升资源利用率。
此次《技术政策》中,鼓励政策明确在列。鼓励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与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企业合作,根据废旧动力电池的容量、充放电特性、使用安全性等实际情况判断可否进行梯级利用。
在制度上,国家鼓励企业对动力电池采用收取押金、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提高消费者交回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
国家将探索把废旧动力蓄电池纳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征收范围。
在激励措施上,国家将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对梯级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的技术研发、设备进口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在技术研发方面,国家支持动力蓄电池相关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鼓励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企业、梯级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不断开发和推广新技术。在国际合作方面,国家将鼓励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家标准的共同制定和协调统一,支持开展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示范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