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明确市场竞争主体、机构,建立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规则,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015年11月3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经报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包括《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内的新一轮电改6份配套文件。电力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安全、清洁、可靠地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为此,本刊专访了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解读此次电改配套文件中的亮点、意义及其产生的作用等问题。
规范电力市场体系
记者:为什么说6个配套文件是比较核心的文件?
王强:配套文件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即中发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便于指导地方实际操作而颁发的,是中发9号文件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的明确详细的“施工图”。一是配套文件紧扣中发9号文件的重点任务。中发9号文件提出“三放开、一独立”的改革思路。即: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同时提出7项重点改革任务。6个配套文件中的5个文件即《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就是紧扣改革思路和7项改革任务制定的。二是配套文件由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委制定,经过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通过,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名义颁发,同时,经过国务院同意。
记者:您认为6个配套文件相互关系是什么?
王强:电力的6个配套文件,是对中发9号文件的具体细化和落实,目的就是要将中发9号文件确定的电力市场体系进行明确和规范,通过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竞争、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等措施,明确市场竞争主体、机构,建立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规则,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落实政府在规划、安全及市场监管方面的责任,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6个配套文件围绕中发9号文件,相辅相成,互相支撑,组成一个整体。《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是建立电力市场的前提,在确定输配电价的基础上,才能按照《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电力市场的总体框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是对电力市场建设的某一方面特别是市场主体的规范做出细化要求。配套文件抓住了当前电力体制改革中亟需调整的生产关系中的关键问题,各有侧重,对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电力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职能作了清晰的划分,体现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