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垂直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正文

垃圾发电"灰幕"调查:单个项目千万公关费给了谁?(5)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能源杂志  作者:闫笑炜  2015/12/25 16:20:09  我要投稿  

沦为圈钱的工具

几家欢喜几家愁。一些企业谨慎前行的同时,却有一些企业快马加鞭的跑马圈地,在记者调查了近些年落成的垃圾发电项目后发现,跑马圈地的企业以上市公司居多。

一般来说,垃圾补贴决定着一个垃圾发电厂的收支平衡,补贴高,投资回报周期短。但有些企业甚至以飞蛾扑火之势,不惜以极低的垃圾处理补贴竞标。今年8月,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26.8元/吨的垃圾处理补贴费中标安徽省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刷新了内地BOT建设运行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垃圾补贴费最低记录。而不到两个月后,天津泰达以26.5元/吨再次中标江苏高邮垃圾发电项目,将记录再次刷新。

这种现象从本世纪初就初露端倪,2001年,国内第一个采用BOT建设运行的山东菏泽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当时定的垃圾处理费是8元/吨,其后还有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为20元/吨,30元/吨以及40元/吨。到现在,价格战已成常态,在实际的招投标中,政府指导价只是一纸空文,并无人执行。“正常中标价能达到指导价50%就不错了,极端情况下中标价甚至仅为指导价一成。”张铭源告诉记者。

相比非上市公司,这些企业资金链充裕。但跑马圈地的背后,企业诉求鱼龙混杂。

据不愿具名的企业负责人爆料:“不久前,国内一个国内知名国有企业,刚刚成立垃圾发电事业部,他们联系到我说有没有垃圾发电项目可以卖,由于急需业绩,当时要的很急,说哪怕年处理量400吨的项目,不盈利也都买了。对于国企来说,买了就有业绩。对于拿到项目的企业来说,这又是一笔暴利。”正是看中了这点,不少企业在获得项目后,做起了“二道贩子”。

在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看来:“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垃圾发电,是很好的公众热衷炒作概念。一些选择错误技术路线的投资方,通过手握25年或30年的特许经营协议,可以轻而易举地卖掉项目或者推倒重来,改建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这一过程投资方不仅没有损失,还可以把损失转嫁给政府或国有企业,由于政府过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往往投资方有恃无恐。此外,社会诚信缺失,助长投机行为。资本市场上,只要能够讲故事,股价就得到追捧。”

张铭源告诉记者:“近些年,企业也越来越聪明了,不少企业甚至学会了‘倒逼’政府涨价,一些企业把项目拿到手后,项目盈利状况较差,烟气排放也不达标。后来通过媒体曝光,使政府面临压力,最后政府出资改造烟气处理设备,并把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费一次性提高到120元/吨。”

但倒卖项目,只是其一,此外,也有不少上市公司靠着充足的资金链条,中标后,以“邻避效应”为由,搁置3年不建设。

“现在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你中标后投不投运的问题。只要运营良好,包括尾气处理,都是没有问题的,其实,兴建一个垃圾发电项目,对于周边百姓来说,能带来非常多的隐形收入,譬如环境补偿,征地补偿等等,但如果经济补偿不到位,老百姓会抗议,形成所谓的‘邻避效应’。”以为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表示。

分享到: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热点关注
国网826号文解读

国网826号文解读

昨天国网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9】826号文)。文中提出了“三严禁、二不得、二不再”的投资建设思路。个人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文件,而是国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转型的一个标志。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网企业,国网公司每年因投资建设所需的采购数额巨大,对电

--更多
最新新闻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深度报道
相关专题

关闭

重播

关闭

重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