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直购:抚顺铝业-伊敏电厂
抚顺铝业是我国第一家电解铝企业,电力成本占其生产成本的30%以上,由于大工业目录电价高于其盈亏平衡电价,导致企业连年亏损,到2009年已面临全面停产的困境。为打破抚顺铝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电价瓶颈,同时解决辽宁本省电厂发电成本较高,无法满足抚顺铝业价格要求的难题,原东北电监局于2009年会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创造性地提出了抚顺铝业与内蒙古华能伊敏电厂开展跨省直接交易的方案。
2009年10月12日,原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辽宁抚顺铝厂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批复》。按照批复方案,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直接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输配电价标准为:东北电网公司输电价格17元/千千瓦时;辽宁省电力公司基本电价执行现行销售电价表中的大工业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为100元/千千瓦时(含线损,不含政府性基金)。
2011年抚顺铝业向华能伊敏电厂直接购电,完成交易电量31.81亿千瓦时。
2009年至2012年,试点累计直接交易电量105亿千瓦时,相关各方取得多赢:交易增加了华能伊敏电厂发电量,发挥了其资源与成本优势,其2012年设备利用小时数高于东北区域火电机组的平均水平460小时;扩大了电网售电量,使输配电企业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对抚顺铝业来讲,电力直接交易为其赢得了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开展直接交易前,仅2009年1-9月份企业就亏损2亿多元;开展直接交易后于第二年就实现扭亏为盈。直接交易每年为抚铝节约4亿元以上的成本支出。2012年产量达到26.3万吨,是2009年的3.4倍;通过产业升级,吨铝电耗降低了100千瓦时。
2013年,抚顺铝业与华能伊敏电厂的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步入第五个年头,作为全国首个获得三部委联合批准的交易试点,也是目前唯一一个跨省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抚顺铝业电力直接交易发挥了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给参与各方带来切实可观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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