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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直购电十年总结(2)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深度能源观察  作者:马建胜  2015/12/22 10:54:54  我要投稿  

江苏

江苏是全国首批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省份之一,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开始直接交易试点,共有8家电力用户和8家发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试点。

2013年试点完成交易电量12.83亿千瓦时,用户到户电价比现行目录电价降低约2.6分/千瓦时,全年减少电费支出约3400万元。

2014年5月12日,2014年度江苏电力直接交易扩大试点用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交易规模扩大到9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江苏省经信委、能监办、物价局制定了《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方案》。

《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暂行办法》规定,电力用户的准入条件为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并逐步扩大到10千伏工业用户;发电企业的准入条件为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企业。直接交易采取双边协商或交易平台竞价两种模式进行,先期暂定采取双边协商的模式,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寻找交易对象,自主协商达成交易意向。

《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方案》规定,年度直接交易电量规模暂按全社会用电量(扣除燃气机组发电量)的2%安排,今后根据用电量的增长逐年递增。2014年安排95亿千瓦时(其中包含已实施的直接交易电量13.16亿千瓦时)。

2014年12月10日,江苏能监办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2015年签订的年交易电量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为2015年上半年交易电量,按省下达的年度交易电量扣除2014年下半年已完成交易电量的剩余电量计算,交易价格按2014年签订的合同价格不变;另一部分为2015年下半年电量,按2014年下半年的交易电量计算,交易价格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安徽

2009年12月25日,原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安徽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电监市场[2009]55号),同意铜陵有色与国投宣城发电开展直接交易试点,试点的输配电价标准为:基本电价执行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为150元/千千瓦时,其中,110千伏用户为129元/千千瓦时,220千伏用户为109元/千千瓦时。

2011年,铜陵有色向国投宣城直接购电,完成交易电量14.39亿千瓦时。

2012年12月26日,安徽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年4月28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安徽试点工程上线运行,这是国内首个正式投入运营的大用户直接交易平台,标志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当天,共有神皖集团、皖能铜陵、华电芜湖等18家发电企业,铜陵有色、马钢股份等5家电力用户通过交易平台开展了直接交易,共计成交52亿千瓦时,平均降价为26.3元/千千瓦时。其中,双边交易成交电量为46.6亿千瓦时,平均降价25.8元/千千瓦时,集中交易成交量达5.4亿千瓦时,降价31元/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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