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售电将成为电网公司的烫手山芋
综上所属,竞争性售电业务将成为电网公司的烫手山芋。理由如下:
1、手心手背都是肉,如何摆平利益分配?
对于电网公司来说,电网的输变电业务和售电业务在电改后,将是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各自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同时,这两者之间的利益还真是那种你少我多,你多我少的局面。和以前所有业务都在电网内部核算不同,售电公司将是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的,无论是人、财、物等资源,考核、薪酬和业绩体系都需要重新规划,而这个规划事实上就是从电网利益上割肉,虽然是割给了自己人,但是还是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影响和企业内部的争执。
2、帮也难,不帮也难,如何拿捏监管分寸?
电网成立售电公司最大的优势是以前政企不分所带来的制度威严,得以延续到客户的选择过程之中。但是由于电网从事售电业务将面临严格的监管,在发展客户的时候不仅得不到施展,反而会构成障碍。这意味着其他售电公司将可以放开手脚,不拘条件的开展市场营销,而电网售电公司却只能捆住手脚,步步谨慎的开拓市场。在市场竞争处于劣势的时候,作为母公司的电网公司是帮?还是不帮?确实是很难拿捏监管分寸的。
3、于公于私难支持,如何掌握反腐尺度?
我们应该承认,在售电市场刚刚启动的时候,作为长期经营售电业务的电网售电公司,在客户资源上有巨大的优势。无论是大数据的掌握上,还是营销渠道的人脉上,都是其他售电公司无法企及的。这也是电网公司最初阶段非常具有竞争力的原因。
但是,作为双刃剑的是,由于电网的人脉关系深厚,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利用这些人脉给其他售电公司带来不公平的竞争。在垄断时期,没有任何企业和电网争夺售电乃至增值服务的利益,而在一个开放的市场,当不平等的市场竞争手段出现,将把以前隐藏的利益充分暴露出来,而电网售电公司将处于千夫“监管”的局面。这使得电网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帮助售电公司进行市场竞争的时候,都要时刻提醒自己是否触犯了反腐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