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11月30日,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及规范自备电厂等六个电改核心配套文件正式下发。六个配套文件作为中发〔2015〕9号文的实施细则,对于电改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都有涉及。而这其中,最受关注的还是售电侧的放开。专家认为,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将建立购售电竞争新的格局。
配套文件能否保障9号文落地?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部署了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的改革任务。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六个配套文件分别从各方面对电改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据参与讨论和起草电力改革配套文件的华北电力大学曾鸣教授介绍,加上之前出台的四个电改配套文件,支持电力体制改革的配套文件已全部出台完毕。
输配电价的新的核定方式以及售电侧的放开也被视为改革的一大突破。国家电网公司能源研究院专家分析指出,允许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售电领域和新增配电领域,将带来新的潜在盈利机会。那么,作为9号文的实施细则,这十大配套文件是否能有效解决9号文的遗留问题?
对此,曾鸣予以肯定。不过,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则表示:“这些配套文件其实就是解决9号文的操作性问题,将改革目标进一步细化。但并不能解决9号文遗留的一些问题。”
“比如,改革的目标是为了实现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引入竞争。但是因为原来的电网企业也参与售电竞争,他们是最有竞争力的,而新进入的企业则没那么强的竞争力,能否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竞争格局可能还需要有一些限定。”林伯强补充说。
对此,曾鸣解释称,让电网企业参加是为了保障公平。但对垄断的破除可能会有一些问题,所以需要加强监管。这也是下一步政策研究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