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工作,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为深入宣传贯彻电改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电力改革,中国电力新闻网推出大型专题报道——电改时间,深度解读电改文件,采访专家学者,为电力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今天,刊发记者专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欧阳昌裕的文章,敬请关注。
记者: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改革的首条基本原则即“坚持安全可靠”,那么,在“改到位”和“保稳定”之间的最佳平衡点是什么?
欧阳昌裕:中发[2015]9号文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中提出,要充分考虑各方面诉求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我认为,“改到位”和“保稳定”的最佳平衡点,就是构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构架。实际上,本次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就是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稳妥有序推进“三个有序放开”、“一个相对独立”和“三个进一步强化”改革的。
无论从市场经济理论,还是从国内外电力改革实践看,在电力行业发电、输电、配电、用电(售电)四个环节中,发电和售电两个环节属于竞争性环节,可以也应该逐步引入竞争机制;输电和配电两个环节则属于典型的自然垄断环节,无论输配两个环节分与合,都不能违背供电经营区内独家垄断经营的客观规律,而从我国具体国情和电情出发,在现阶段合比分即维持输配一体化经营更为合适。
正因为如此,中发[2015]9号文立足于推进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的战略高度,从我国具体实际出发,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力体制架构,这是本次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也是国发[2002]5号文的发展和完善。2002年以来的电力体制改革,通过推进厂网分开改革,重点解决了电力行业上游环节的有序放开,形成了多元发电主体,初步建立起发电侧市场竞争机制。本次改革则是在此基础上,在售电侧引入竞争,形成多元售电主体,打破电网企业单一购售电主体格局,逐步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竞争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