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这些“桩”还要平衡利益
“私人利益”“短期利益”“地方利益”……凡此种种看不见的“桩”,看似形成了阻碍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隐形藩篱,但换一种角度,若能巧妙地运用这种利益,可以形成巨大推力。
“有责任却没利益”是物业不愿参与,甚至阻碍充电桩建设的重要原因之一。
2014年7月,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等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正式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和市民投诉受理渠道等。
合肥市科技局新能源汽车推广项目有关负责人戴兵等人指出,短期看,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法规政策,确实可以推动居家充电。但长期来看,还要通过适当补贴或其他方式,明确物业参与充电桩建设的利益来源通道,以此来提升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相比物业,社会资本虽然看到了充电桩建设的长期利益,但正如多个积极参与充电桩建设的民营企业所担心的,自己能不能坚持到市场转好的那一天。
戴兵说,未来一方面要加快细化充电设施相关标准,降低当前投资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把充电桩建设纳入到国家基础建设规范,可尝试将地方政府对于购车的补贴转变为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
“如果国家能够加快制定相应标准减少投资的不确定性,出台相应补贴政策平衡短期和远期利益,社会资本就会大量参与其中。”浙江左中右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饶正华说。
对于“地方保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坦言,地方政府虽然承担一些推广任务,但都是软约束。如果本地有新能源汽车或配件企业,出于促进企业发展的角度自然有推广积极性,反之推广意愿则不强。因此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在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主体责任及任务,严格考核才能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绕过这些“桩”新能源汽车准备好上路了吗?
走出“鸡和蛋”的尴尬,绕过看不见的“桩”,未来是否一马平川?我们准备好高速上路了吗?
——我们准备好应对大量的废旧电池了吗?
早在2014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指出,我国废铅蓄电池正规回收率不足30%。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成倍增长的电池使用量,必然会面临同样的电池回收难题。今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制定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新能源汽车采用了更加环保的锂电池,但是如果没有很好的回收利用体系,污染还是很难避免,同时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新能源汽车面对的绝不仅仅是单一的推广问题,随之而来应有系列配套举措。
——我们准备好应对技术更新提速了吗?
今年4月,美国斯坦福大学一个华人为主的研究小组6日在《自然》杂志网络版刊登研究报告,介绍他们最新研发的铝电池具有高效耐用、可超快充电、可燃性低、成本低等特点。
一汽新能源汽车分公司总经理戴大力指出,技术更新过快也是未来充电桩及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潜在威胁。“今天一个快充设施70分钟可以充满新能源汽车,如果未来出现一个20分钟或者时间更短的充电设施和充电器,那么前期的投资怎么办?这存在投资风险。”他说,“更重要的是,充电设施行业投资周期长、回报慢的盈利模式也阻碍很多人进入行业。如果利润充足,技术迭代也就不成问题。”
——我们准备好进军农村和国际市场了吗?
李克强总理近日就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紧迫任务。
业内人士指出,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在推广过程中,我国的企业在关注国内城市市场布局的同时,是否给广大的农村和海外市场足够的关注。怎么在农村建设充电桩,能否将农村的潜在机动车消费人群引向新能源汽车?能否向特斯拉一样走出国门布局海外市场?这些问题都是后新能源汽车时代需要考虑的问题。
(执笔记者:汪伟;参与采写:黄筱、孟含琪、华晔迪、詹婷婷、孙仁斌、李萌、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