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么看不见的“桩”阻碍推广?
充电桩建设目标,还可能被哪些看不见的“桩”绊住?
——物业,可能成为阻碍充电桩建设的“桩”
居家充电作为解决充电难题的关键之一,指导意见也提出,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为100%。但物业是否愿意配合?
杭州市民曹斌一直想购买电动汽车,但就是被绊在“桩”上。“安装费用不是问题,4S店提供部分技术支持,国家电网也支持,但我们小区的社区和物业都比较谨慎,常常会以用电安全、安装条件不足等理由拒绝。”曹斌说。
沈阳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坦言,在小区内建设充电桩,物业没有盈利的路径,还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没有建设积极性。
——民营企业积极性差,是阻碍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桩”
北京作为电动汽车保有量较高的城市,但目前“国家队”仍是投资建设主力。
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洁说,充电桩市场蛋糕是很大,但配套制度没有同步跟进,这块蛋糕迟迟做不起来。“我们去工商局注册,但因为充电网络运营没有在管理范围之内,我们的工商牌照注册不下来,影响企业后续盈利模式的落地”。
国家电网长春电动汽车服务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也指出,标准缺失也让社会资本对充电桩建设望而却步。因国标还不健全,抢先建设,容易导致与标准不符,造成投资浪费。
——地方保护,可能成为阻碍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最大的“桩”
2011年,我国确定五个城市启动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到201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未来3年多的时间内,对部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公布,到《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印发……利好政策频出,但是实际落地情况却隐藏大量“地方门槛”。
深圳市近日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其中明确要求外地车企在深圳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销售公司等条款;福建的相关办法也提出,申请本省配套补助资金,需要提交“车辆安装使用省内企业生产的电池、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凭证”……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能否真正落地,其实也需要地方政府能真正走出狭隘的地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