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充电设施运营商,建设运营属于自己企业的充电设施,收取充电服务费,提供广告、金融服务、电动汽车服务、充电服务等增值服务实现盈利。今后可能会出现许多大小规模不等的充电设施运营商。
再次就是充电服务平台运营商,主要提供充电服务平台,充电设施可以来自自建的充电设施、其他充电设施运营商、电动汽车4S店、车主等第三方,利用互联网的理念发展用户,实现商业盈利。今后可能会出现各式各样的充电服务平台运营商。
此外,还有许多相关产业也会惠及其中,包括充电设施检测和认证机构、充电设施安装维护企业、甚至个人也会从中盈利,将自有的空闲充电车位和充电桩放到充电服务平台出租,通过平台实现盈利。
记者:到2020年,将初步形成覆盖大部分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省际出行需求。请您展望一下未来电动汽车的发展前景。
魏昭峰:国家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确定,争取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到2020年超过500万辆的发展目标。这次《指导意见》的发布,确定了建立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发展规划目标。两个规划目标相互配合,相互支撑,这对于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随着覆盖大部分主要城市城际快充网络的建成,解决了城市间电动汽车续充的问题,使得城市的充电网络得到扩展,从过去的单个城市充电网络变成城市群的充电网络,解决了电动汽车长距离远行充电问题,这样,电动汽车续航能力不足、“充电焦虑”等问题将彻底得到解决,使得电动汽车可以像燃油汽车一样远行无忧,实现节能环保,这将为电动汽车的发展起到助推器的作用,使得电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这对加快推动我国电动汽车产业从当前的政策驱动发展向市场驱动发展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