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注重用户体验,在智能服务平台建设中发挥互联网优势,可以让车主及时掌握车辆电能信息,方便快捷就近找到充电位置,提前了解充电桩状态,便利地实现充电目的,提高了用户充电的便捷体验。
电动汽车充电与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息息相关。通过“互联网+”技术,让电网公司容易掌握充电负荷的时空分布,了解充电时间特性,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适时调度,既满足充电负荷需要,也实现电网安全经济可靠运行。今后,随着电池充放电技术的成熟应用,电动汽车作为移动的备用电源,对于电网的削峰填谷、减少发电机组装机也具有重要作用。
记者:《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营需求;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限时办结。对此,电网企业应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魏昭峰:《指导意见》明确了电网公司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必须建设坚强电网支撑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国的城市配电网还不能完全适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指导意见》要求要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前不久,国家能源局发布《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以加强配电网建设。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正在积极制定配套的能源行业标准《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已经明确要求,配电网规划应满足分布式电源以及电动汽车、储能装置等新型负荷的接入,这样就从标准上保障了配电网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二是提供优质的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服务。国家电网公司在2014年颁布了《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充换电设施用电申请受理、设计审查、装表接电等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并投资建设因充换电设施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三是电网公司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力量之一。过去,国家电网公司等央企履行社会职责,肩负起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重任,随着《指导意见》的发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放开,电网公司仍然是充电设施建设和投资的重要一方。国家电网公司目前已经建成充换电站618座,充电桩2.4万个,在京沪、京港澳、青银高速公路建设快充站133座,形成“两纵一横”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今后的建设发展规划也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之中。
记者:到2020年,将建设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这将是一个庞大的建设市场,市场蛋糕将由哪些企业分享?
魏昭峰:我认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是一个蓝色市场,市场规模在不断扩大,充电设施建设各方都能在其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市场定位,都能分享这个庞大市场。
首先是充电设施设备制造商,面对2020年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充电设备的需求量很大,有很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