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规划建设审批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人用户“充电难”问题,《意见》也采取了系列措施予以解决。要求简化规划建设审批,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
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运用“互联网+”技术
技术层面,《意见》尤其强调“互联网+”元素的融入和使用:
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鼓励围绕用户需求,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
尽快统一标准
目前,电动汽车厂商的充电标准各不相同,如果不能在统一标准下实现不同车辆和充电设施之间完全兼容,无疑将带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