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电改,是在能源革命背景下展开的。能源革命之一是能源供给革命,其主要任务就是能源供应能力的结构调整。目前,我国仍需要清洁发展煤电,但它已经不再是保障整个电力供应的全部能力了,一部分作为基本负荷,一部分就要为新能源、清洁能源的供应作保障,也就是说,它的调峰作用将越来越大。调峰意味着企业生产运行、交易与作为基本负荷是完全不同的,这必然会出现一部分不适应的企业,怎么办?《意见》明确回答了这一问题,即国有企业可进可退。退出市场,也要有规范的退出机制。
记者:您认为国企改革与电改的关系是什么?
薛静:《意见》虽然并未提及电力体制改革,但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确实是电力体制改革总体的指导方向,是体制改革的指导方向。电改9号文件主要讲的是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它与电改5号文件最大的不同点是没有具体涉及体制改革。体制改革怎么改,应以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作为总方向。因此,这一文件又是我们体制改革的总纲领。
对于国有企业改革而言,电力企业具备其电力特性,而其他企业也都会遇到同样的难题。如何在遵循市场化建设中进行电力改革,应按照我们的9号文件精神。而电改9号文件和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结合起来,就是我们电力行业发展与改革的总纲领。
记者:有观点认为,能源企业将站在此次混合改革的前列,您怎样解读?
薛静:能源行业混改的步伐一定会加快推进。能源革命主要分两部分,即消费革命和供应革命。在供应革命中,我们要让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提上去,特别是分布式能源比例要上去,而在这一过程当中,一定会逐步融入社会资本。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发电将拥有电力交易优先权,为了保障稳定供应,他们必然会通过企业联盟进行资本运作将集中发电部分组合起来,相信这一局面会在地方层面的发电企业中最先出现。显然,这一发展过程不是突变的,而是自然渐变形成的。以上是从分布式能源领域来分析。
对于中央发电集团来说,下一步即将逐渐形成适应地方竞争市场的售电公司,售电公司增加市场优势之一就是要为电力用户做好服务,显然这方面发电企业并不内行,但可以引进多元化市场力量。
对于电网企业而言,国家刚刚出台了《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我认为作为骨干输电网而言,必须要由国家控股的中央企业来控股建设,这是国家安全需要。配电网建设,形成了几个层级,如中心城市、城镇、农村电网、无电县等,各自建设的中心任务不同,而且还要为新能源接入、微电网接入做准备。很明显,在这些任务中,有些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如配套城镇化建设的配电网,完全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入股;微电网部分,更是可以与民间资本相结合,以加快分布式能源发展步伐,这样,全国电网建设投资来源渠道得到了很大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