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2015年3-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系列与新电改相关政策,稳步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其中,关于清洁能源电价市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城市、输配电价格改革等政策,无疑都是在为售电侧的放开、新成立售电公司业务的展开铺设道路。
那么,用户直购电的市场准入、售电公司的责任权力、交易中心的具体职责及其监管问题、信息发布与结算程序、分布式发电市场准入与责任权利问题、规划的组织与实施及其运行机制的制定情况以及对参与企业有哪些要求及建议?带着这些问题,《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专访了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姜克隽主任。
记者:9号文件中指出,要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公益性调节以外的发电计划;放开新增配售电市场以及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并未提出具体工作的执行思路,近期相继又出台了一些文件,其可执行度情况是怎样的?
姜克隽:中国现在的电改肯定是要加速地往前推进,近期文件出台是其中的一个步骤。从总的进程上来讲,等于是落实习总书记能源革命第四条:恢复能源的商品属性。现在来看,我们国家现在就是卡在电价和热价上了,都是政府控制的。电改和气改,是从去年紧锣密鼓开始要推进的事情,所以继九号文件的出台之后,一些配套措施会根据市场需要相继出台。
记者:您认为电力进入市场,会不会引起电价的价格战?从而收起恶性循环,导致电力企业为追求低成本,而执行环保投入的力度减弱?
姜克隽:能源革命本来就是要恢复能源的商品属性,在这个前提下,原来国家对能源价格过多干预,导致了能源价格的制定变得很低效,这不是我们想要做的。所以从总体上来讲,会产生竞争,并且我们也希望他们产生竞争,在竞争的情况下,才能培养或培育一个很好的能源市场。目前,居民能源价格过于便宜,将来通过这种形式,可能居民用电价格会提高,从而提升居民用电的节约,降低对环境的损害。
售电公司盈利模式初始阶段一定是微利阶段,主要依靠价格来竞争,价格手段是初期的盈利手段,中后期会延伸很多增值服务,比如通过配网侧技术改造实现购电成本下降,后期就是技术竞争和服务竞争。
售电公司未来的盈利模式应该是能够促进用户提高用电效率,优化用电模式,并且能够促进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多使用,在这些前提条件下,通过各个售电公司竞争来盈利,不能变成像普通商品那样降价促销手段来盈利,因为电力是特殊商品,售电公司不管是民营还是国有,在市场上的要求还是要在下一步的细则上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