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达国家电力改革的启示
电力市场化改革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历史必然性。电力改革均是由于电力技术飞速发展、信息化水平提高、经济全球化导致的生产力改变从而促使生产关系的适应性改变,而具体改革的路径方法因地制宜,需要考虑电力行业的国情、企业管理模式和所有制性质、技术发展水平、电网结构特点等等。不成熟的改革也造成了一些惨痛事故的发生,如2000年至2001年的加州电力短缺与电价飞涨就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普遍认为,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环节可以解除垄断管制,开放竞争:
电力供应大于需求;
电网建设相对完善;
电价高于成本;
电力监管者具有经验与信誉。
其中,前两点是保证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第3点保证开放环节会引入足够竞争者,最后一点是市场有序竞争的重要保障。何时放开哪些环节引入竞争,需要对以上几点进行评估。
3.我国电力改革背景讨论
我国于本世纪初施行厂网分离,结束了垂直一体化垄断的历史。在电源侧由几家大型发电集团形成寡头垄断,电网侧虽按区域拆分成两家电网公司,但各自依旧垄断电力的输配售业务环节,甚至延伸到了上游的设计和下游的设备制造业和服务业等多个业务环节,是最强大的市场力量。少数地区有地方电力公司存在,山东魏桥民营电力模式曾经引发公众媒体热议但最终被关停,无论是因为利益博弈、厂网不分还是环保安全问题导致了失败至少提供了一条可以探索研究的经验。
监管部门:电力主管单位发改委随2003年电改五号文出台设立了电力监管委员会用于行使对电力领域的监管职能,但于本届政府已撤销划归能源局。原电监会由正部级划入副部级能源局管理也曾引发争议和猜测,或许与原电监会未能切实履行职责有关。技术层面主要由各相关行业标准委员会负责国家与行业标准制定,电力法规由能源局政策法规司组织编写,发改委审核并报请人大立法。行业协会影响力较大的有中电联和中电建协。
发电、负荷情况:总体社会发电量供大于求,电网已基本覆盖全国。由于我国能源与负荷的分布不均,电源点主要集中于西部与北部,而用电负荷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华东与华南地区通过建成的“三交三直”和规划中的“五交六直”特高压骨干网架具有良好的承载与传输能力,基本具备对当前负荷的供给能力并适应未来的发展要求,但仍需考虑未来负荷增长尤其是新型负荷如电动汽车大量投运以及夏冬用电高峰时期缺电情况的规划解决方案并需开展中长期滚动规划。新能源发电上网仍受制约,弃风弃光的现象依然突出。
电价情况:我国电价水平总体低于发达国家电价,电价由发改委核定。居民农业零售电价低于工业与商业批发电价与国外有明显区别,是国家为了惠及民生采用工业反哺农业与民用电价的政策倾斜,本次电改依然将民用与农业用电列入保障范围并未放开竞价上网。此举虽能保证居民的稳定生活但增加了工业的生产成本,在近几年经济缺乏有效增长点,部分高耗能国企一时难以转型,面临债务危机和稳就业的双重压力时相关政策如何出台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