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原则公布,但漏洞百出
2014年11月,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财建[2014]692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明确了有关充电基础设施将获补贴的原则。
不过,据多数业界人士对电车汇反馈,该补贴政策虽然出台,但却存在诸多纰漏。
比如,通知中明确体现,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13-2015年;2016年以后,财政部等四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等情况,对奖励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但是,盘点各地2013-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必定在2016年1月1日进行结算,那么,补贴是按照现行标准,还是2016年后,又要出台新的退坡政策?
比如,根据通知,补贴主要以一个城市/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作为主要衡量指标。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但是,根据通知,钛酸锂等纯电动快充客车与纯电动乘用车的标准折算比例竟为20:1。有业界人士笑称:“对于要求推广5000台,却一台没推的地方而言,只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250辆钛酸锂等纯电动快充客车的推广数量,即可申领充电基础设施补贴了!”
再比如,通知中,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标准设置过于宽泛。比如京津冀地区,要获得2000万元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推广数量需2500≤Q<5000辆,获得3000万元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则需推广5000≤Q<7000辆。那么,对于京津冀的一些地方政府而言,只要推广5001辆车,就可多获得1000万元的财政补贴,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种种问题,让通知发布的第一时间,就迎来了无数业界人士和机构的吐槽,更有甚者表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更多参照充电设备的使用率,使用率越高的设备和运营商,理应获得更多的财政补贴,以鼓励其快速发展。
规划或将与补贴联动?
近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对外透露,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已经正式具备了出台条件,目前正在走程序,规划名称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指南》,预计于本月由国务院正式发布。
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出台,加上各地推动充电桩建设新政实施的热情、企业的积极布局,利好因素颇多。一旦充电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得到解决,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将迎来快速发展时期,从而解决电动汽车应用的“最后一公里”焦虑。
去年5月,国家电网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慢充、快充等各类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国家电网在充换电设施用电申请受理、设计审查、装表接电等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并投资建设因充换电设施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
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考核工作中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为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国家也是鼓励政策没少出台,而且在充电设施建设上向社会资本开放,采用市场化的模式。不过,介于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政策的持续博弈,目前,除了国电南瑞、许继电气、鲁能智能、中国普天、中国石化等大型央企在持续投入布局外,多数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民营企业多半生意惨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