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价目录将大幅修改,由政府制定价格的领域将进一步减少。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5月6日就《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新的定价目录将从此前的13项减至7项,削减46%。其中天然气、电力定价内容相比有收缩。
天然气定价内容从此前出场价调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门站价格”。电力定价内容从“未实行竞价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调整为“省及省以上电网输配电价”。
价格司许昆林司长回答记者提问时解释说,政府定价目录是“负面清单”,没有列入清单的,经营者均可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决定价格。
气电定价内容收缩
此前的《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2001年就发布实行。当时对天然气定价内容是出厂价格,定价范围为陆上油气田天然气。
彼时中国的天然气消费还没有起步,本报记者查阅的资料显示,2004年前中国天然气年消费量接近300亿立方米,2004年起开始保持年均两位数持续增长。在此过程中,天然气管道开始陆续铺设,天然气市场环境大为不同。
天然气价格包含出厂价、管输费、门站价和终端价,其中前三项都由国家确定。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也陆续有变动,目前实行“市场净回值法”确定各地门站价格。居民用气也推行阶梯价格制度。
国研中心资源环境研究所郭焦峰研究员对本报记者说,市场净回值法接近市场定价,门站价格相当于政府政府指导价。不过定价公式、参照的替代能源都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