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我国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出台的新一轮补助政策,但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有所调整,“退坡”力度加大成其重要亮点,“十三五”将成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期。
补助方式和标准调整更适合市场需求
根据通知,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由此可见,对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的补助已不再局限在试点城市,而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补助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与2013-2015年期间的新能源车补助政策相比,此次对补助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做了新的规定,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在行驶速度方面,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应不低于100km/h。
此轮补助新政对过去补助不合理的地方作了修订,其中一大亮点就是,补助标准以实际里程的节能减排效果为准,更能体现出我国节能减排的努力目标和市场需求,也有助于车企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路线。
新一轮补助政策明确规定了补助标准,即根据续驶里程,纯电动乘用车补助为2.5-5.5万/辆不等;纯电动客车补助为12万-50万/辆不等,燃料电池乘用车、轻型客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的补助标准则分别为20万、30万和50万/辆。
民族证券汽车行业首席分析师曹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轮新政体现出我国能源汽车补助标准更趋细化。新政策对补助里程要求也比以往更高,门槛的不断提高,更有利于技术进步。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路线会更加多样化,更能满足市场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