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力争让最后20多万无电人口都能用上电。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采取多种措施。
我国无电地区普遍地处偏远,自然条件恶劣,用户分散,交通不便,电力施工条件极为艰苦,建设难度大。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事关民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无电地区供电问题的全面解决需要政府、电网企业等协调联动。
一、国家有关部门、电网企业协调联动。由于受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还有273万人口没有用上电,主要分布在新疆、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西藏等偏远地区。2013年,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制定了《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3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2015年将全部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2006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积极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户户通电”工程,改变了边远地区的用电状况,极大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不断加大农网建设与改造力度,先后解决了31个县域电网孤网运行、112个与主网联系薄弱问题,综合治理农村“低电压”2407万户,通过电网延伸解决了53万户22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2014年年初,为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完成了“无电地区通电工程进展系统”的开发,并于当年9月部署运行,为国家及时掌握我国179个无电县的通电乡镇、通电行政村、通电用户等指标信息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复杂的地理环境,导致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造价水平偏高,地区人均用电量小,工程建成后设备运行效率低,维护成本高。由于无电地区绝大部分为“老、少、边、穷”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企业自筹资金难度大。
国家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资金渠道主要有三个:一是提升中央投资规模,调增无电地区建设项目国债专项资金投入比例;二是由无电地区政府和电网企业对口支援;三是设立电力普遍服务基金。
国家对纳入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延伸和小水电工程,给予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对纳入“金太阳”工程的光伏独立供电工程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剩余资金由项目单位以援建方式出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中安排资金由地方统筹使用,专项支持运行维护和更换蓄电池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