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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是能源革命在电力行业的具体体现,对电改的评判不能仅限于电改方案本身,要跳出电改来看电改。
从2002年国发5号文开始,“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离、竞价上网”的十六字目标几经蹉跎,至今仍未完全实现。时隔13年,2015年发的 9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电改“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的目标。
此次电改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体制改革为背景, 是如改革派所言——新电改毫无新意?还是如许多报道所言——新电改催生新增市场,释放改革红利已不存在?我们认为:新电改实则是能源革命主题下的“蛋”,电改必须要以破解我国能源痼疾为决策目标;以能源发展的现实困境为约束条件;以是否推动能源革命为评价的唯一标准。
打通体制堰塞湖:
能源革命的“破”与“不破”
故事的一切,要从新电改所依存的历史背景——能源革命开始说起。能源革命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导航灯、规划师。新电改则是能源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能源革命的重要抓手,是推动能源革命的先锋队。新电改推出的初衷和落脚点,都必须要以能源革命所指目标为导向。因此,首先需要厘清:能源革命要破解哪些痼疾和障碍?
我国能源领域的首要矛盾是供需失衡,2000~2013年,能源缺口从1亿吨标煤增至3.5亿吨标煤;平衡国内能源供需的结果是严重依赖国际能源市场, 2012年原油、天然气的进口依存度分别达到58%和29%,国家能源安全面临较高风险;尽管供需缺口持续扩大,但由于能源价格非市场化扭曲严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较低,存在大量无效低效使用;此外,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期内难以改变,能源消费导致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威胁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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