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背景下,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明确提出要推动能源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对能源消费、能源供给、能源技术、能源体制和国际合作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之所以提出“能源革命”而非“能源改革”,始于领导层清醒认识到:能源领域痼疾不除,体制障碍久不舒缓,将累积成高悬于社会之上的堰塞湖,淤积成经济发展中的血栓,变身成改革创新的拦路虎,因此需要施猛药以去疴、施重典以治乱。因此,能源革命剑之所指,均有明确的目标和需要破除的问题(见表格):在确保能源供需外,治理环境污染与控制温室气体、调整经济结构、应对价格冲击、保障能源安全均是能源革命的重任所在,能源革命任重道远。
决策掣肘与困境:
能源革命的“能”与“不能”
面对上述多重革命目标,决策者有多个政策工具箱,但又面临多重约束。如果需要达到诸如“保障能源供需”之类的单一目标,不说轻而易举亦必手到擒来;如果二维兼顾,譬如要同时实现“保障供给、减少污染”,虽有困难尚存可行之策。然而,诸如“既要有能源用,又要没有(低)污染,还要价格便宜”的多维目标,则往往难以寻找到现实的组合选项。
其次,讨论能源革命,既需要关注效率,也需要关注公平,不能忽略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权问题;既要让市场起作用,在市场失灵部分让政府发挥作用的同时,还得防止政策失灵。
此外,能源革命的诸多目标,与其他改革目标之间可能存在不兼容或者重叠,因而决策者往往需要统筹全局,将不同改革和目标设定优先级和先后顺序。可见,能源革命实是多有掣肘、踟蹰难行。
回归起点与终点:
电力改革的“变”与“不变”
正是上述这些决策面临的“能”与“不能”约束条件,进一步深化了对能源革命“破”与“不破”的客观认识。但万宗归一,电改是能源革命在电力行业的具体体现,对电改的评判不能仅限于电改方案本身,要跳出电改来看电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