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宕多年之后,国内新一轮电改重启。电力改革方案以机制改革代替机构调整,清洁能源行业将成为受益者之一。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九号文”),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其中就包括,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解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
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新电改的首个配套方案,《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鼓励清洁能源优先与用户直接交易,充分运用利益补偿机制为清洁能源开拓市场空间。
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
弃风、弃光、弃水是清洁能源发展以来老大难问题。
电改九号文提出,积极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电源、电网的有效衔接,依照规划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解决好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专家吴达成认为,可再生能源再次获得政策支持,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纳入到电改的框架内,并付诸部委文件,需要协调各部门稳步推进,关键是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提出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实行全额收购和优先调度,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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