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业内专家也支持上述观点,认为这种做法技术经济性都可行。然而,最大的约束条件是,可能需要强化当地配电网的结构,增加当地配电网网架结构的投资,需要电网企业更大的投入和配合。
事实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提出,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域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的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但是,在目前的实际运行中,这一条似乎被忽略了。
据了解,南方有一家企业正在进行这样的尝试,把停车场棚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卖给马路对面一家工厂,项目很快即将建成投产。此举与火电企业探索大用户直供有异曲同工之处。或许,这将是分布式光伏利用方式探索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会带来更加深远的影响。但其仍需要政策的进一步支撑。
值得期待的是,已经获得国务院会议通过的“新电改方案”中,有关于售电侧市场化改革的内容提出,将允许6类企业成为新的售电主体,包括现有的独立配售电企业、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社会资本投资、分布式能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以及发电企业。这也会给分布式光伏卖点带来新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