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力行业规划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要重新定位电网企业的功能,使之在政府授权下科学制定和实施电力行业规划。
记者:此次深圳实行输配电价试点,最大的看点是打破电网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电网企业只收取“过网费”。这种改革的目的也是放开发电和售电环节,是否具备推而广之的条件?
曾鸣:关键是过网费包括什么项目。普遍服务所需要的补贴如何包括在过网费中(如何核算,如何转移支付以保证兼顾公平与效率)。深圳基本没有交叉补贴,深圳用电结构缺乏典型性,深圳发电侧的情况也与大部分省差异很大,同时,深圳的电网也不是一个完整的省级电网。所以,深圳的试点难以直接推广。
应避免发电商操纵市场
记者:根据《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在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成后,将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打破电网垄断电力销售的格局。目前,国内虽然有发电主体,但发电上网竞争格局没有形成。如何促进发电侧竞争?
曾鸣:目前国内发电市场竞争不充分,很可能会出现发电商操纵市场的可能性。因此必须重新组合,尽可能规避发电商操纵市场的情况发生。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基于经济学理论和电力的物理特征,电力市场寡头特征比任何其他商品市场要突出得多,因此电力市场的某些环节经济效率往往是不理想的,并且价格波动风险要比其他市场大得多。
记者:发电竞争充分后,火电机组之间,以及各类能源品种(水、火、风、光)之间预计形成怎样的竞合关系?
曾鸣:关于各类电源的竞合问题,更是一个既非常复杂又必须在市场模式、规则、结构设计的时候充分考虑的问题。
说它复杂主要体现在各类资源的成本特性、环境外部性以及对于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很不相同,而这些差异又比较难以仅仅通过市场价格信号来体现。因此,要想设计出一个合适的市场,以保证这些发电种类能在一个平台上公平充分竞争并且实现优势互补,使得系统总体效益最大的目标是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