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输电、配电、用电环节来看,当前的体制是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个中央军和蒙东电网等小的地方军负责了全国的这项业务,主要是两家央企负责。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作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其实其企业属性值得探讨。电网企业向谁买电、买多少电、分别按什么价格结算,都不是企业定的,都由政府确定。电网企业把电卖给谁、分别按什么标准计费,也不是企业定的,也是政府定的。电网企业的经营成本多少,都是政府在计算上网成本、销售收入时一并核定的。一句话,电网的经营业绩如何的决定性因素是政府的意愿,是电价。从这个角度看,电网其实只是政府一个执行机构,对电网的监管取决于政府想不想管、有没有能力管。这样的监管还不到位吗?
从投资角度来看,发电企业根据政府规划,逐个项目进行审批;电网的投资规模和每个项目同样需政府审批;电力设计施工企业的成立、运营都需要政府严格的管控,乃至于什么资质的企业应配备什么人都是政府定的,每个人都需要通过政府组织的考试才能上岗;电力设备制造企业的政府监管稍为宽松一点。
总之,目前政府对电力的监管是全方位的。那些认为监管不到位的观点无非是在怀疑政府的施政能力。
三、电力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促进生产力发展
改革的目的,无非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认为,衡量改革的标准是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电力体制其实就是电力工业的生产关系。不能因为需要改革而改革,必须明确为什么要改革,改革的目标是什么?体制的改革只是服务于改革目标的手段。实施电力体制改革,还是要回归到是否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目标来考量。笔者认为,改革的目标只能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就是更好地提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济可靠的电力供应。
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供应无非体现在这几个方面:一是一次能源的构成是切合国情的,从而也是供应可靠且可持续供应的;二是一次能源转化为电能是有效率的,从而也是价格较低的;三是电力输配环节成本是合理的,从而也是经济的;四是供电服务是优质的,从而也是满足日益提高的用电需求的。
改革的目标必须是用电需求能够可持续低成本满足。一切为了切分而岀台的改革方案都是扯淡。
四、应实事求是引入竞争
许多人诟病的是电力体制中存在的垄断。垄断是指少数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是的,垄断会使企业缺乏危机感,从而影响创造性的发挥,从而效率低下、效益下降。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就是要通过市场竞争来提升效率。因此,在电力行业引入竞争有理论和现实的必要性。问题在于,如何引入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