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去年以来,电力体制改革日益成为舆论焦点,喊得最大声的无非是,从电网拆岀调度、落实2002年3月国务院批准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5号文”)输配分离、直供电、国网拆成若干区域公司,论点各有不同,目标也有差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要改革,改革就是拆细。其实,拆细的思路无非是对现有监管的不满,对加强监管手足无措的无能表现。
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将国家电力公司一分为九,2011年,所谓的主辅分离又产生中能建和中电建,十多年的改革一个客观事实是,多了十套机构,按照目前主流的观点,机构还会继续增加。机构增加了对谁有好处呢?一是监管机构,独生子变成儿孙满堂。二是电力系统干部,庙多了菩萨就多,干部成长的机会也就更多了。三是各种智库性质的机构,客户多了当然业务也就多。但是,这一切都需要成本,成本归根到底还是通过电价买单,还是全体电力用户买单。这就是碎片化改革的一个结果。
通过对下面五个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碎片化不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正解。
一、当前我国电力体制有力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衡量电力体制是否科学的标准是:是否能提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济可靠的电力供应。这包括两个内容:一是能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二是电力价格是否便宜。
2002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3.57亿千瓦,变电容量5.3亿千伏安,供电可靠率99.906%。2013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12.5亿千瓦,变电容量12.4738亿千伏安,供电可靠率99.956%。分别增加250%、135%和0.05个百分点。过去10年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供电可靠性的逐年提高、供电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有力地说明现有电力体制可以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从电价来看,2002我国电价0.298元/千瓦时,亚洲主要经济体日本0.174元。2013年我国电价0.65元/千瓦时,日本1.396元,韩国0.545元,新加坡1.15元。从电价的趋势看,价格比较合理。
张传名认为:电力工业十年来的发展情况说明,现行的电力体制尽管不一定是最优的,也一定是符合电力工业发展规律的。
二、当前电力监管基本到位
许多人认为,当前的电力体制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各种浪费,从而导致电价偏高,因此,必须进行电力体制改革。
从当前的电力体制来看,发电环节已经放开,尽管作为央企的五大发电集团是主力军,但是,各级地方政府的发电企业、各种所有制的发电企业比比皆是,可以说,发电环节已经有了充分竞争。当然,在上网电价由政府一厂一价核定的政策环境下,是否完全公平是个问题。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成为舆论焦点说明公平的矛盾并不突出,也就是说,发电环节的竞争基本得到各方面的认可,当前对发电环节的监管是基本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