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方案显示,新电改将围绕“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原则,进行“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主要包括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和加强电网规划。
“输配分开”不在方案范围内,意味着继厂网分开、主辅分离后,对电网是否进一步拆分尚未达成共识。
毕可利认为,从2002年至今,每一次电改有实质性的推进,都伴随着大刀阔斧的“分拆和重组”。比如,2002年厂网分开,拆分了国家电力公司为“两电网、五大发电集团”七个电力巨头;2011年主辅分离改革,又将四大电力辅业公司和电网剥离的辅业,合并为两家电力辅业公司。“目前,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就是拆分庞大的电网企业,这项改革并不难,就看国家的决心,这是电力体制继续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如果不进行这一步改革,有关电力体制所有的改革都是空的。”毕可利认为,拆分电网需稳妥推进,可以先做实区域电网企业,最终过度到以省为实体的电网企业。
目前,对于如何拆分电网有多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将现有电网企业的区域电网公司进行切割独立;一种观点认为可将中国的两家电网重组为南方电网、东北电网、北方电网和中央电网4家电网企业,按地域授权经营电网,各省地方电网在重组中进入上述四个电网公司,四个区域电网之间的交易由新设立的交易中心负责,设备的管理按地域划分,由区域公司负责;还有一种观点是将电网公司的调度和交易部分剥离出来,同时配电、售电、电力科研机构和相关设备辅业也都独立和剥离出来,电网公司变为纯粹的输电的公司。
但这些拆分的观点遭到了电网企业的反对。“作为电网企业,为维持自身的利益,为防止被拆分,发出反对声音实属正常。”在毕可利看来,电网企业是发电市场的唯一购买者,任何企业都不敢得罪市场,何况是唯一的购买者,发电集团得罪不起电网企业、不敢公开改革的真实意见也是可以理解的。
破旧,还是立新?
作为一个发电企业的老总,对于这些针对电网的改革意见,毕可利也有自己的苦楚。“与发电能力建设速度相比,电网的建设速度还是严重滞后,新建成的电源因送出工程建设滞后有电送不出去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特别是目前省级及以下输配电网和电源送出工程建设严重滞后,电网建设滞后电源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毕可利表示。
他认为,目前的体制和机制调动不了电网企业建设除特高压电网外的积极性,电网企业热衷于建设特高压电网是为了建设超级电网公司的物理准备,也是出于对防止自身被拆分的准备。”
他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电网相对发电企业的强势。他说,电网的调峰能力建设是电网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5号文已经非常明确,当时把电网的调峰电厂都留在电网企业了,但十几年了,电网调峰能力建设和调峰的技术手段几乎没有什么进展。